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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一点也不介意把自己的新衣服给本穿,本反倒介意这件衣服颜色是紫色的……

乔琳给了他一个白眼:“那要不你还是回家住吧?”

本瘪着嘴,拿起睡衣,就去洗漱。

“抱歉,我只是想,或许在下周之前,和你多相处一些时间。”雷蒙德轻声道。

乔琳点头:“或许明天可以去买一些换洗的衣服。”

雷蒙德猛然抬头看她:“好。”

乔琳倒是没有多想,万一下次又发生这种情况,两个男生总不能总是穿女生的衣服吧……

“对了,还有多买些牙刷、毛巾之类的日用品。”乔琳想了想,继续道。

“那我给那边也多买一些。”雷蒙德立即道。

本洗完了澡,来到客厅,穿着紫色的,上面还有小兔子的女孩子的睡衣,冷白皮的,带着酒窝的脸,看着还蛮可爱的。

“乔琳,我要睡在哪里啊?”本撅着嘴,困得都要睁不开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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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休睡在艾玛的房间,艾玛晚上和我睡。”乔琳说道。

艾玛听到妈妈提到她的名字,像个小大人似的,跑到自己房间,蹲下身,在她房间的柜子里掏出来两床被子,想要抱起来,可惜太重了,被子掉在地上。

“妈妈,我给本和雷蒙德先生拿被子,可是被子太重了。”艾玛委屈巴巴道。

闻言,雷蒙德连忙起身,乔琳也跟着起身,这才想起,哦,家里有客人,要拿被子。

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没有艾玛细心。

帮着收拾好被子,把艾玛的被子搬到了主卧,乔琳也去洗漱。

等两个孩子都睡熟了,乔琳这才来到客厅。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给后背靠上厚厚的靠垫,双腿下面再放一个靠垫,这就是乔琳目前最喜欢的码字姿势。

但比起这样,她其实更加喜欢那种可以倒下去的沙发椅,或者按摩椅子。

最开始,是因为那种椅子比较贵,家里地方小,她一直忘记买了。

乔琳喜欢在孩子睡着后写作,因为安静,但当她打开电脑的时候,雷蒙德也洗漱好,来到了客厅。

家里安静极了,乔琳又只开了一盏落地灯,瞥向站在客厅的男人。

“你要现在开始写文?”雷蒙德问道。

“不是,我只是喜欢晚上这个时间写一点东西,有时候写写灵感,或者做一些细纲,或者写一些人物小传。”乔琳随意道。

“你平时就坐在这里写文?”

“嗯,是的,我码字的时候更喜欢躺着,因为这样腰不会累,电脑放在肚子上,很舒服。”乔琳干脆将电脑收起来,本来就不打算写什么,她喜欢从周一开始干活,周末会当作休息。

将电脑放在一边,乔琳抱着腿窝下面的靠垫,坐起身来。

“喜欢躺着。”雷蒙德喃喃道。

乔琳失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她记得作者群里大多数全职作者身上都有病,各种各样的病,不是头晕,就是耳鸣,或者恶心,腱鞘炎之类的更是职业病,还有很多人说自己腰疼,乔琳每天码那么多字,属于勤奋型作者,但整天躺着,根本就不费腰,所以总是给群里的作者推荐自己码字的姿势,以及买的4000元的躺椅。

但是有些作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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