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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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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最初的决定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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