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通知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司官员共坐, 提囚犯证人到堂, 依《大胤律》逐条质讯。
刑部主问, 都察院监审,大理寺听核。若证词矛盾, 则反复推鞫,以五听之法察其情伪。
此外,若案件涉及重罪,锦衣卫指挥使、南北抚司镇抚使可列席会审, 然无定罪之权, 仅提供侦缉文书以供参详。都察院另派御史记录会审全程, 以防舞弊,若发现疑点可当场弹劾主审官员。
顾澜亭一案牵涉先太子, 两方势力博弈之下难以定谳, 故启三司会审。
依例, 会审之地常规设于午门外, 最高规格则在奉天门前。亦有些特殊案件, 会于三法司之某一衙署内进行。
此次会审,便定在了刑部衙门。
是日清晨,天光未彻, 顾澜亭已被押送至刑部大 狱,未过多久即被传唤至正堂。
刑部大堂之上,正中高悬“明镜高悬”匾额, 其下置主审公案。
外头日头渐升,穿堂风呼呼轻响,堂内虽设炭盆,却仍透着几分侵人的寒意。
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三堂并坐,面色皆凝重肃穆。
左上首,静乐公主端坐屏风前特设的鎏金椅,身着杏黄织金云纹常服,神情漠然,指尖有意无意地轻叩着扶手。
右上首,内阁首辅陈阁老身着绯袍,须发皆白,眼帘微垂似在养神。
堂下吏部户部等相关堂官科道言官分列两侧,鸦雀无声。
锦衣卫指挥使与南北镇抚使亦在座。
孟阶静立于指挥使侧后,面无波澜。
此番会审,他并不打算暴露身份出手。一来官职未及;二来无论顾澜亭翻案与否,于他皆无大碍。
若顾澜亭翻案,待太子归来,他这枚暗棋便是功臣;若顾澜亭伏法,他亦可安心为静乐一党效力,于仕途无损。
顾澜亭身着青色道袍,未戴冠,仅以木簪束发,立于堂中。
他身形颀长,面容平静,哪怕身上的鞭伤未愈也不见狼狈,反而脊背挺直,姿态从容,颇有肃肃如松下风的名士风流。
按照本朝律令,未被最终定罪的官员不必下跪。他们仍然是朝廷命官,代表皇权和朝廷体统,强迫其下跪受审被视为对朝廷体面的折辱。
故而司法程序上,多采用对簿的形式,可以站着陈述。
顾澜亭站于堂中,目光扫过堂上众人,心下不免感慨。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会身为嫌犯,立于这公堂之上。
凝雪果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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