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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团在首领的命令下也开始行动起来。

这时,里斯才真切地感受到「最强雇佣兵」这个称号的分量。

丧钟是他军队的狼王,在狼群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和权威。如果说狼王通过与其他狼的激烈战斗确立地位,那么丧钟就赢了每一场战斗和非战斗的胜利。无论是物色猎物,领导狼群狩猎,保护战利品和领土,还是决定群体的行动方向,和其他野兽周旋,他都干的有声有色。

行动的命令发布后,前期那些雇佣兵有多散漫,这时候就多专注,每个人分工明确,常年出生入死的默契让他们的合作像机器一样默契,几乎每个环节都很丝滑,严丝合缝,除了里斯这个探员。仿佛给人以牧羊犬落入狼群的感觉。

不是排挤,并非出于主观恶意,而是带点「嘿,让我们瞧瞧你本事」的试探和看好戏。

丧钟看到了这个,但他放任了,首领也不能太过偏心。不过,出于对里斯的照顾,他还是给了建议:“露两手,他们服气了,你就是我们中的一员。”

融入狼群?

里斯觉得这就是个陷阱,丧钟明摆着希望通过这次机会招揽他,当他和这个团体建立密不可分的联系,不加入也算加入了。

这是丧钟的阳谋,可里斯已经答应他的条件,不能出尔反尔,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这次的任务对他而言比较棘手,他陷入了当地势力的斗争,给一个当地的军阀打仗,争夺当地的土地、水源、人口、矿产等各类资源。

这在雇佣兵中算是比较干净的活儿了,雇佣兵们显然是熟悉这一套的,探查、巡逻、放哨、轮值、检查军备等都是熟手。

里斯的履历里写了军队,但他实际并没干过,只能默默观察周围学习,这让他显得有点平庸,和他平时闯荡哥谭的悍勇不怎么相称。

有人暗暗嘀咕,丧钟听到就给了对方一下,笑容锋利:“等着瞧吧,他憋着气呢。”

里斯的爆发发生在一处水源的争夺战中。当他们即将成功的时候,敌方军队将水源直接给炸了。哪怕这是附近几公里范围居民、灌溉和牲畜的唯一水源,这处水源被毁后,这里的村民每天要走七八公里才能抵达另一处水源。人勉强活命就不错了,土地的收成和生计不用想了。

在听取情报的时候,里斯就知道这里的水源有多珍贵,而敌方居然丝毫不顾及后果,宁愿毁掉两败俱伤。

他们所处的战场中一处高地上,当地人叫它「高卢人的地方」,因为在罗马时期被高卢人占领。高地位于四国之间,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周围的势力都在觊觎它,而它又具有丰富的水资源,是当地主要淡水来源之一,控制高地意味着控制了关键的水资源。

按照联合国,这里本来已经是一个国家的领土。但国弱家贫,就有他国势力觊觎、入侵。

在掩护下,敌军得意洋洋地开着装甲车准备撤退。

要不要追击的命令还没有下达,和里斯同处一个小队的人感觉身边有一阵风刮过,然后身边的牧羊犬就不见了。

脱下西装换上作战服的探员看上去和其他雇佣兵没什么不同,马路扬起的烟尘迷住了他眼中的忧郁,风沙让他的皮肤变粗糙,嘴唇干燥起皮。但那极具魅力的肩腰比和长腿,让他比任何人都能把战术服穿出味道。

他留给队友们的是一个飞快离去走位灵活的背影,伴随着他的突击,是一条条被收割的生命,和燃烧敌人战斗意志的火焰。

站在高处指挥的人眼中,他开的每枪都有回应。有的是车胎爆裂声,有的是人摔倒在地的声音,有的是油箱的爆裂声,也有反击枪声,一开始是普通的、规律的,后来骤然猛烈,渐渐落下去,化作零星,难以为继。

“压上去,把他们都留在这里。”丧钟命令,舔了舔干燥的嘴唇。

这哪里是狼犬,分明是猎豹。

大部分时候都独居的猛兽,只有在少数共同捕猎较大猎物的时候,会形成松散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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