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的一个月,我每天下午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短时间内学会骑马并非难事,难的是还要学在马上控球。
头一个星期,我身上没有一处是不痛的,有时候甚至痛到无法入睡;第二个星期,肌肉开始慢慢适应,疼痛逐渐减轻;第三个星期,动作越来越轻松,我已能在马上熟练带球;到第四个星期,我不仅能带球,还能直接从马术老师手里抢球。
终于,一个月过去,迎战巫溪晨的日子到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温暖而不刺目,是个好天气。
巫溪晨跨下是匹毛色油亮的黑马,我则骑着那匹相伴训练整月的马——它是一匹有着白底黑色斑点,名叫“芝麻”的两岁小公马。
一对一的马球对决,没有什么团队合作,唯余纯粹的技艺交锋。
整场比赛你来我往,攻防节奏几乎不曾停歇。草叶被马蹄劈碎,尘土刺进眼中,白球在两人之间疾飞、碰撞、再疾飞。
三节比赛,二十一分钟,终场前,我抓住巫溪晨微小的失误,凭一记精准的长击再次洞穿球门,拼杀到最后一刻,以6:5的微弱优势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裁判吹响比赛哨响时,我浑身是汗,累得缰绳都要握不住。可就算这样,我还是用球杆颠起草地上的白球握在掌心,然后轻轻拍了拍芝麻的脖子,下达指令:“去找少爷。”
我上马术课时,宗岩雷三不五时就会在马场外围观,因此芝麻是认识他的。
我没有控缰,任颇有灵性的小马晃晃悠悠缓慢地踱到围栏旁。而宗岩雷正坐在围栏另一边,观众席的第一排。
热汗从我脸颊滴落下来,我夹住马腹,收紧缰绳,半个身子探过围栏,将那颗承载了荣誉与赌约,以及我一条舌头的小白球,递给了他。
“少爷,给。”
身旁给宗岩雷撑伞的男仆见状,忙要来接,被宗岩雷抓着胳膊一把拽了回去。
“退下!”他轻呵道。
男仆缩了缩肩膀,不敢再动。
观众席还坐着些当日见证了巫溪晨与宗岩雷两人的赌约,特地跑来看热闹的少爷和小姐们。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到宗岩雷身上,或者说我们俩的身上。
这是给予胜利者的注目礼。宗岩雷的唇角不自觉扬起愉悦的弧度,他伸出手,来拿那颗球。而就在他指尖快要碰到球的时候,我的身后突然响起马匹痛苦的嘶鸣。
我条件反射地回头,球在这时脱离我的手掌,不知掉到何处。
球场中央,巫溪晨的那匹黑马倒在地上,而巫溪晨正挥舞手上的球杆,一下下用力狠砸马的脖子和脑袋。那马被他打得头破血流,四肢抽搐着,很快就没了声音。
马的血溅在巫溪晨的脸上、身上,没一会儿,那一小片绿茵都被染红了。无人上前阻拦,那只是一匹马,一匹属于巫溪晨自己的私产,要打要杀,旁人都无权置喙。别说是马,就是个人,巫溪晨要杀,又有谁敢说不。
泄完愤,马也咽了气。巫溪晨扔掉手里弯曲变形的球杆,浑身浴血地朝围栏边走来。那真是青天白日里,恶鬼在人间。
“我、是、废、物!”他走到围栏边,双手握住护栏,一字一字近乎面目狰狞地吐出这句话,“满意了吧?”
宗岩雷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那双犹如松河石一般的眼眸在阳光下微微眯起,泛出一片碎冰般的影。
“嗯,你确实是废物。”
巫溪晨闻言脸上怒意更炽:“好,我们走着瞧!”
他转身离开,视线扫到我的时候,如果眼神能杀人,我恐怕已经被射得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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