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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念像是同样疑惑,从怀中掏出那封信,递给小侯爷。

洛千俞心系那匹烈马,焦灼难言,只好狐疑着打开,发现竟是来自楼衔的亲笔信——

【敬启者:

昨夜骤风摧海棠,正如吾心纷乱不可拾。

君拂袖而去时,校场铜铃碎冰般作响,至今犹震肺腑。

披风虽烈,然其赤瞳如熔金,雪蹄踏云纹,实乃万里挑一可与君相配之物。

若其性桀骜冲撞于小侯爷,则与吾之愚钝如出一辙——今命人取金丝软鞭置于西厢,小侯爷若怒犹未消,可执此物笞我脊背,纵使血透重衫,犹胜此刻骨鲠在喉。

忆昔与君并辔南山,衣袂翻卷若鹤唳九霄。

自那时始,世间良驹皆觉配不得君之英姿。

今既触逆鳞,当闭门自省三旬,唯恐小侯爷疑我情谊掺尘。若得小侯爷一顾,纵使烈日焚身亦不觉灼痛,寒潭锁足亦甘之如饴。

临书涕零,不知所云。惟愿浮云蔽月终有时,玉壶冰心可鉴之。】

大概意思就是,虽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小侯爷生气了,那便都是他的错。披风就当是他的赔礼,要是还没出气,日后拿鞭子抽他脊背都行,但别不理他。

这封求和信字迹隽秀,言辞真挚,句句发自肺腑。但还是酸得小侯爷后槽牙发痒,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个楼衔,道歉就道歉,赔礼就赔礼……

怎么好好一封信,写的这么像情书?

第11章

洛千俞再也读不下去,把信扔在一旁。

虽事出有因,但他的小跟班确实无辜。小侯爷沉吟少顷,让昭念传话:“和楼衔说,礼我收下了。”

“再写这么骚的信,小爷就真和他绝交!学堂见。”

昭念忍俊不禁:“好。”

是夜。

丫鬟将汤婆子垫到小侯爷被褥下,轻手轻脚熄了灯,没发现少爷正辗转反侧。

经过多番试验,洛千俞已经确定,书中既定剧情躲不过,他和闻钰相遇是命中注定的必然。

原著怎么写来着?

小侯爷从楼衔那儿得了匹烈马,正愁无处炫耀,恰闻东郎桥灯会这晚,近乎全京城的官宦贵族平民百姓都会前来夜市观灯,正是人最多的时候。

小侯爷动了心。

当晚便弃了马车,骑着披风奔往东郎桥。而他不知道的是,披风性烈,此时并未被真正驯服,半途被那花灯和锣鼓声受了惊,竟猝然不受控制狂奔疾行!差点踩死了个买糖葫芦的女孩。

也就是在这时候,闻钰出现,纵身一跃,勒紧了披风的缰绳,力道之大,缓冲的摩擦使得手心都渗出血来。

小侯爷因惯性被甩下马去,摔了个屁墩,疼得站不起来,还断了尾骨,狼狈不堪。

却不由被美人惊艳,一见钟情,为日后恼羞成怒、将人强行掳回侯府的剧情埋下祸根。

洛千俞心里一凉,默默揉了揉自己骶骨下方。

屁股得多疼啊。

这剧情是非走不可吗?

翌日天色未暗,小侯爷早早去了马厩,披风一身火红,被单独隔了小间,正生龙活虎地咀咽草料。

“小人活了几十年,从未见过这般上乘的马。”马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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