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让小提上大学是我的执念……
kk上一世在哥谭基本住德雷克庄园,如果懒得跑那么远就在市区随机选一个桶的安全屋,他关系好的就这俩,最多再加上斯蒂芬妮,跟翅米关系都一般(上一世没有哥斯达黎加和布鲁德海文副本,并且提也没有在纽约之战前去纽约,跟米关系一般是因为20级的kk只看体术能被米一只手打翻orz)
下一章还是回忆,k和提的故事其实四个字就能概括,有始无终。
对不起我就喜欢写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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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kk不是一直呆在哥谭,平均一个月回纽约一两次吧,一次两三天,主要用来玩摩根或者找小虫哈利玩,并看自己一阳台的花还好吗
kk去哥谭借读的事,虫和哈还挺生气的,问为什么,kk(沉痛):纽约已经没有能让我感到新鲜的东西了。
kk的意思:刷不出来新游戏,不想留在纽约种地
虫和哈理解的:腻了我们了?!哥谭到底有谁在啊!
当然最后没能闹起来这俩都是好孩子表示理解(主要kk也总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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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觉得自己ooc了,就会去看看dc编辑又整了什么活,哇塞提德雷为黄毛辞去罗宾职务,提想休息很正常,但是休息是为了全心全意谈恋爱?意思是以后可以写恋爱脑提并宣称这是官设了吗……
等着我这就写提挖野菜,谈个恋爱班不上了学也不上了最后发现自己惨遭杀猪盘(bushi)
第143章 深渊暗影(39)
过去2
最后他们不欢而散——单方面的。
凯勒斯发现提姆不是很开心, 可想了半天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开心,那枚龙鳞也没拿走做研究。
找了张纸把脸上和鳞片上的血迹擦干净后,凯勒斯还是觉得拔都拔下来了, 不能浪费,转身就去找了刚好在安全屋保养枪|支的杰森。
“杰森,看看这是什么!”凯勒斯兴高采烈地说:“你可以找一个炼金术师把它熔炼进你的大种姓之刃,说不定效果会很好!”
龙鳞最珍贵的作用就是可以作为甲胄或兵器,凯勒斯的道具栏里只有天之索一个武器,和龙鳞怎么也搭配不上。他也没想过以后拥有其他武器道具时用在上面, 以他现在的精神力,一个天之索就够他受的了。
杰森转过头,第一眼就看到凯勒斯脸上那道擦干血后仍显得骇人的伤痕。
其实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这个月的凯勒斯的身体素质和恢复力都有提升, 想必是龙力的缘故。
这***是怎么回事?
杰森用力闭了闭眼,拒绝自己看到的一切,再睁开眼, 绝望地发现这都是真的。
“哦,鳞片, ”他开始僵硬地继续保养枪|支,装作不在意, 话语中带着淡淡的死气,“说说吧,刚刚都发生了什么。”
于是非法闯入他安全屋的家伙, 就顶着那副无辜的表情把经过叙述了一遍。
怎么说呢, 和杰森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如果把凯勒斯换成任何人, 其他任何一个人, 杰森现在都会愤怒地教训对方, 然后警告他再做这种事就完蛋了。
但对凯勒斯,他只能说:“把那东西自己留着,然后去进修一下‘玩笑’和‘认真’两种态度的差别——修习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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