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刚学会走路的小花狗出现在堂屋里,边爬边闻,溜进了兰景树的房间。
狗崽崽圆滚滚的身子很可爱,胡雄想逮住玩一下,轻手轻脚地跟在后面。
小花狗是小黄的孙女,刚满月。
狗崽崽仰着脑袋,似乎在看什么,胡雄顺着狗崽崽的视线抬头,入目一具人类眼光里堪称完美的肉体——高挑,挺拔,骨肉匀称,皮肤细腻。
两边肩膀各有两条红印,显然是背篼带子磨的。
长发,项链,偏白的肌肤留下摩擦过度的痕迹,画面极具性张力,构成一种奇异的美感。
90年代,男性之美以阳刚为主流,胡雄感叹,这孩子的外形真是标新立异,别树一帜。
套好衣服,兰景树发现了蹲在门边的胡雄。
狗崽崽从手边跑走,胡雄站起来大大方方问一句,“裤子也有点脏,你不换吗?”
兰景树看一眼牛仔裤,“还好,不换。”
领着胡雄出门,碰上干活回来的兰浩,得知胡雄来意,兰浩执意留胡雄吃顿便饭,胡雄推辞几句,不好扫兴答应下来。
兰浩的父母前几年接连走了,看病和丧葬花了不少钱,前面欠的债都没还上,又添一笔新账,家里笼罩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沉闷。
胡俊生编筲箕编提篮拜托亲戚拿去集市卖钱,兰浩种地喂猪养鸡养鸭,兰景树上学的同时到处找工作想办法赚钱。
敖天从来不提,但兰景树不会忘记,他始终记得人工耳蜗和学习语言的钱。
说钱不够准确,他欠敖天的不只是钱,而是用于飞翔的翅膀,是青春年华里最昂贵的自信。
无法用任何衡量。
明明说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却又不住在一起,胡雄摸不清具体情况,问正在用干谷草生火的兰景树,“小狗中午不回来吗?”
“他在他家,吃了饭我带你去找他。”眼前火苗渐旺,热浪侵染指尖,似是那个人带给他的温暖,“他叫敖天,桀敖的敖,天空的天。”
依稀记得阎灿妮的丈夫姓敖,胡雄品味起来,“这名字好适合那小子,桀敖不驯,驰骋天空。”思绪飞扬,他联想到这个名字被人盛誉,响彻世界的画面。
饭毕落筷,胡雄再次向兰浩一家人做出保证,“只要他跟我走,不说出人头地,将来一定是风风光光的,有所成就。”
国家队教练的话很有说服力,得到了兰家几人一致的认可。
站在客观角度,兰景树认为敖天应该跟着胡雄离开这座山村。冥冥之中,捡到他的胡老头去世了,另一个胡老头适时出现,带他回去出生长大的城市。
“你有钱帮小天治耳聋吗?”兰浩最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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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钱还是有的。”胡雄肯定地答道。
脸偏向一边,兰景树有点难受,他早有给敖天做人工耳蜗的打算,都悄悄地存了几千块钱了。
兰雪梅手肘戳兰景树胳膊,缩着脖子小声问,“天哥哥走了还会回来看我们吗?”
“小天要训练要比赛,还要拿奖,你又不是他亲妹妹,人家那有时间专门回来看你。”兰浩替敖天感到开心,用祝福的方式回答兰雪梅。
牙根咬紧,盯着碗里的饭,兰景树发现自己一口也吃不下去了,腾一下站起来,端起汤钵,“我去加点汤。”
碗筷收去厨房,兰景树扫地擦桌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忙,灶屋洗碗的兰浩探出头催他,“快点带人去吧,等会儿他们上坡了。”
挤出一个不情不愿的“好。”兰景树戴上草帽出门,过几天有拍摄,他不能晒伤。
不知不觉,带路的兰景树越走越慢,甚至把直线路程走成S形。
脑里沉甸甸满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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