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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对准的都是我。我才是受害者啊,难道楚毓不知道吗?

或者也许他知道,他都清楚明白,只是一时之间没有比这更合理的分手方式了。

此后的年月里,他的别墅我再也没能踏进去过。

06

楚毓之前送我的东西,如果全部都转手卖掉的话,不说大富大贵,衣食无忧肯定是有的,但我当时年纪还小,不懂得钱的好处,因此像犟种一样坚持不卖他送给我的任何东西。

那如何维持昂贵物件的高开销呢?宋家不会给我半分钱,我只有出去打工。

我读的是舞蹈专业,兴许遗传了妈妈的天赋,很快就有一个小舞蹈团录取了我,工资不算高,但我开心了很久。

妈妈也是舞蹈专业出身,可惜摊上了一个赌鬼爹,本应有大好前程,一步步沦落为下城区的脱衣舞女。

她恨赌博,但命运爱与人开玩笑,到最后她也变成了赌桌上失去理智的赌徒。

她这一辈子,被赌博毁了两次。

她这辈子最接近飞黄腾达的一天,便是遇上心血来潮去下城区飙车的宋致知的那天,宋致知对她痴迷到极致,几乎就要与翟兰离婚,但最后还是与她不告而别。

宋致知离开后,她发现自己有了我,于是为我起名为决,象征着她与旧生活的决裂,和新生活的开始。

小的时候,妈妈教我跳探戈,她跳起舞来并不明媚热情,而是一种颓靡华丽的美,像断翅挣扎的残蝶,或是开到极致即将枯萎的野玫瑰。

我完全继承了她的风格,因此在第一次演出时直接被叶臻看上了,和我签了合同。

我被接到叶臻的家里,叶臻是个画家,有个专门用于存放藏品的大别墅,位于半山腰,我回舞团很不方便,但每天都有司机接送。

我就和他的藏品们住在一起,我也是藏品之一。

叶臻是所有金主里最冷淡的一个,他看着我,和看其他的藏品没有区别,仿佛我也是一个仅供赏心悦目的物件。

当初为了固宠,做好一个合格的小情,我也算是殚精竭虑,费了劲地勾引他,才终于爬上他的床。

叶臻也许听说过我的一些传闻,因此每次和我上床都会戴套,我们上床的频率不高,但他每次都很久,从下午做到凌晨或者从凌晨做到早晨是常有的事。

一开始他来是为了找灵感,到后面几乎每次来都是和我做爱,再到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叶臻把我接到了他常住的顶楼大平层,对,就是后面他送我的分手礼物。

我们签了两年的协议,同居了有一年半。

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做早餐,他煎的溏心蛋我愿称之为世界第一。早餐过后我们各自出门工作,等晚上一起窝在他的画室里,他画画或看书,我打游戏,有时候眼神交错一个瞬间,莫名其妙又滚上了床,然后看着时间相拥入眠,第二天在早餐的香气里醒来。

这样的生活循环了一年半,平平淡淡的,平凡到我以为这辈子可以就这么过下去。

叶臻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金主,没有乱七八糟的癖好,没有什么脾气,除了总是用看花瓶的眼神看我之外,对我也都算尊重。

事实上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很淡,他像一捧只在山间流淌的清泉,或者一阵抓不住的风,是世间的过路客,用他冷静的双眼,摄下喜怒哀乐。

只在极少数时刻,才在眼尾,透出几分克制不住的红。

物以稀为贵。

不怪我心动。

如果叶臻也愿意的话,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和他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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