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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清汤寡水,所以肚子扁扁的,硬的硌脚,上面都是一块一块的肌肉,有八块呢,中间还有一条线,一直到裤子里面,胸也大,嗯哼,他才跟下奶似的。

现在破产穷了之后,肌肉就更明显了。

王富财听了这话,暗暗叫好,心里更有把握了,这是见了他的好,对周港循那个穷鬼不满了。

哼,包子豆浆红烧肉算什么,这要是给他买几件漂亮的新衣服,喝个港式奶茶,看个电影,那不得现在就喊他老公啊,不喊老公喊他哥哥也行。

他看着阮稚眷身上那件“黑黢黢”的破背心,不是擦眼泪、擦口水留下的深色干涸水痕,就是吃雪糕、桃子汁水滴溅到上面的汤汤水水,“……”

活像个脑子不好没有自理能力鼻涕都往嘴里吃的……漂亮傻子。

周港循不会是真娶了个漂亮傻子当媳妇吧。

不过这破衣服的材质怎么看起来还挺好。

王富财早年在服装厂干过,接触过不少布料,他上下打量了下,视线落在阮稚眷背心下摆的接缝处,有个丝绸小标,上面写着……字母……VERSACE……看着就和那范思哲的牌子一样。

但也没听说过他家出过背心……

知道了!肯定是周港循买的假货地摊货,那要是真的一件不得三四千块钱?周港循哪买的起真的。

就这衣服,他都没穿过,还是之前去港城在街上看季家的少爷穿过。

你看,就说是地摊货吧。

这背心两边上全是线头,就像是上面的袖子被拆了下来一样,真货能这样?

周港循这给他老婆穿的什么破衣服,傻子也不能这么糊弄啊。

王富财当即心情激愤道,“弟媳,想要什么我给你买!我王富财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那我要吃那个。”阮稚眷嚼完了嘴里最后一口牛肉,喝着甜豆浆,视线一下就看到了商场一楼的那个KFC的招牌,“啃的鸡。”

上辈子,村子里没有学校,所以他弟弟是在县城里上的小学。

有次周末回来,弟弟的铅笔盒里就多出了那种画着鸡腿的花花绿绿小票子,上面写的就是KFC。

弟弟说这个叫肯德基,说这个好吃,还说他吃过肯德基。

但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去吃肯德基呢,爸妈说家里的钱都给弟弟上学用了,家里没钱,他们只能省着点喝粥,所以他每次干完活回来,就只有一碗半清汤的粥和几块腌菜。

肯定是弟弟虚荣心作祟,不仅自己骗自己,还骗他说吃过。

阮稚眷看过那些票子上的数字,玉米和什么塔要四块呢,鸡翅还有鸡花要六七块,汉堡和卷饼要十块,一顿吃下来,怎么都要二十多块。

应该够家里他和爸妈吃一个月的粥了。

说到粥,周港循就不会煮粥,他煮的粥稠得和大米饭一样。

他说了他两次,粥不是那样的,要加很多水,变得很稀很稀才是粥。

但周港循只是看着他,然后给他倒了杯热水,让他自己加。

阮稚眷往里面倒了两杯多热水,碗里的粥才变得稍微稀一点。

不过周港循煮的粥吃了一点都不会饿,上辈子爸妈煮的粥吃完还是饿,让他都没力气干活。

一进KFC的屋子里,阮稚眷就感觉到了迎面的凉风,有空调诶!

阮家用的就是空调,客厅是一个像冰箱一样大的长方体箱子,不过阮稚眷会觉得有点冷,可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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