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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回鹊笑了,“好。”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胃里有点酸,不是吃醋,是被塞狗粮塞的。

“回鹊,”他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哪样?”

“这样——”宋时予比划了一下,“围着一个人转、给人家夹菜、研究什么做饭的糖醋比例、吹头发——你以前连自己的头发都不吹,都是让发型师弄的。”

言回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不自然。

“人会变的。”他说,语气努力维持着alpha应有的从容,但他的耳尖又红了。

“变得真彻底,”周彦深感慨了一句,端起酒杯,“来,为回鹊的改变干一杯。”

三个人碰了一下杯。

正华没有碰杯,他又在看菜单,研究要不要再加一份拔丝地瓜。

言回鹊注意到他的目光,凑过去看了一眼。

“想吃就点。”

“……已经吃了两份了。”

“那又怎样?”

正华想了想,“那就再点一份。”

言回鹊笑了,招手叫服务员。

宋时予和周彦深看着这一幕,两个人同时叹了口气。

“回鹊,”宋时予说,“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主人想吃什么都给买,主人想做什么都陪着,主人说什么都对。”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怎么又把他比作金毛?

“我不是。”

“你是,”周彦深说,“而且你乐在其中。”

言回鹊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他的目光落在正华身上——后者正在期待第三份拔丝地瓜,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点,嘴唇微微抿起,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像一只等着开饭的小动物。

他的反驳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确实乐在其中。

正华的第三份拔丝地瓜上来了,他夹起一块,拉出的糖丝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一根根金色的琴弦。

他把地瓜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满足的、安宁的、像猫在阳光下打盹一样的气息。

言回鹊看着那张脸,心想:我这辈子就栽在这个人手里了。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板鞋,整个人干净、清爽、好看。

他的五官很精致——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包间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他身上的信息素是淡淡的百合花香,清甜而不腻,从外表到信息素,都是绝大多数的alpha的理想型。

言回鹊看到他的时候,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那个空白很短,大概只有零点五秒,但正华捕捉到了。

正华正在吃拔丝地瓜,咀嚼的动作没有停,但他的目光从盘子上移开,在那个omega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收回,继续吃。

“言哥,”omega走进来,声音软糯,带着一种刻意放柔的、撒娇般的语调,“好久不见,我听说你在这里吃饭,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他叫沈若赫,是沈家的小少爷,omega,今年二十三岁,在这个圈子里出了名的好看。

他和言回鹊有过一段短暂的交往——说是交往,其实更像是两家的长辈撮合之下的几次约会,吃了两顿饭,看了三次电影,牵过一次手,仅此而已。

但对沈若赫来说,那显然不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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