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那双上说不定有写。”
只怪旅泊明丢得太快了。
我没有在外面买过鞋,只好一双双试,原来我是41码,而旅泊明是46码,比他小很多。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总有新鞋穿,我一直是老家村里的那些孩子当中衣服和鞋子最多的,每每入夜,他们都会追在我背后,羡慕我发光的鞋底。
我妈常常给我买,总是在堂屋叫我,小驿,小宝啊,来试试合不合脚。她的判断方式是在后面塞两个手指头,大了小了都没事儿,下午妈妈拿去镇上换。晚上她回来,又会给我带镇里集市才有的蜂蜜蛋糕。
上大学以后,旅泊明给我买。
和旅泊明分开了,我也常给自己买新鞋。
所以算下来,我人生中那些捡别人鞋穿的日子也只过了六七年而已。
11
旅泊明总说他不差钱。
但我心中是很难过的。
我很少感到愤怒,这一生都很少。生气本质是一种办法而非情绪,它只能用来威胁在乎你的人。没什么人在乎我,我自然也不再生气。
我更不想伤害他。
你要说伤自尊吗,只有一点。旅泊明蹲在我面前埋头给我系鞋带,如果我还因此伤自尊,那我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我会还你的。”我使劲吸了吸鼻子,垂着头的姿势鼻涕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我把手放在他头顶,旅泊明的头发蹭在我掌心又硬又软。
他听到这话就仰起脸来傻乐,我以为他会说点什么,例如“不用着急还”或者“那肯定得还”。
但他什么都没说,望着我的眼睛痴痴傻傻地笑了好几秒,蹦出几个字:“好,嗯,行。”
我站在现在的角度去回忆旅泊明当初对我的好,早就是爱意而非施舍。
我带着答案找问题,但那时我站在那个位置,却从没想他是爱我。
他加了预算,在银泰给我买了一件秋冬的外套和两双鞋,然后给我展示他短信上的余额提醒,只剩了两位数。
我顿时很惶恐,旅泊明就揉我的头:“感动吗?以身相许吧。”
我推他:“还有半个月,吃饭怎么办。”
“着什么急,我都是少爷了,还差这点钱。”
他带我往八楼去:“来都来了,吃顿好的。”
第4章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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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旅泊明问我要吃什么,我满脑子只有一句话,这顿饭得我请,不能让他再付钱了。
“吃肉。”我给了个比较宽泛的范围。
前两周班里聚餐,在学校附近的排档吃过一次烧烤,人数太多,一上菜立刻就被瓜分一空,我没抢到什么,也没吃饱,印象中口味不错。
“烧烤怎么样?”我的建议暴露出愚蠢,商场里的餐厅不似夜市,没有这类接地气的饮食。
但旅泊明并没有嘲笑我,反而在寻找着什么:“可以啊。”
我们走进一家日式装陈的烤肉店,桌前横陈着一张炭炉。
在暑热的童年岁月,院门口的竹床边,我的外婆曾经摇着蒲扇,语重心长地反复念叨过一句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我从村走到镇再走到县里,接着来到二线城市,一线城市,终于站在北京和杭州的霓虹下,却思念起外婆家独有的星空。在我一直竭力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走去时,有很多个瞬间,我都渴望我能顺流而下,被江水裹挟送往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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