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水声哗啦。
贺琛背对着水潭,正在处理从陷阱里拿回来的野兔。
兔子已经剥洗干净,他用刀子在兔肉上划出几道口子,一会儿烤能更入味。
他从一个放调料的盒子里找出盐和孜然辣椒面。
火堆烧得旺,干柴噼啪炸响。
身后又是一声水响,听动静是人从水里站起来了。
贺琛莫名的有点燥热,愣是没敢回头。
他把兔子架在火上,油脂受热,滋滋啦啦地往外冒,滴进火堆里,腾起一股子焦香。
“好了没?我都闻着味儿了。”
谢随之的声音没了往日的清冷,带着点慵懒的鼻音,感觉跟平时很不一样。
“催魂呢?”贺琛把兔子翻了个面,撒上一层调料,那股霸道的香味瞬间在山洞里炸开,“再烤两分钟,皮才酥。”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穿衣裳的动静。
没一会儿,谢随之走了过来。
他头发还贴在脑门上,那副金丝眼镜还没戴,被热气熏蒸过的脸透着粉,平日里的苍白散了个干净。
身上的旧衬衫扣子没扣严实,锁骨若隐若现。
贺琛瞥了一眼,立马把视线死死盯在兔子腿上,像是在用眼神烤兔子。
“给。”
贺琛扯下一条肥硕的后腿,递过去,“小心烫。”
谢随之接过来,才小心翼翼地撕下一条肉塞进嘴里。
外焦里嫩,孜然味冲鼻,还有点辣。
“好吃。”谢随之眼睛亮了。
两人也不在那穷讲究,席地而坐,抱着兔子啃。
谢随之吃相斯文,但也比平时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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