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系上。
“这又是什么?”叶霄看了半天都想不出所以然来。
赵思洵举起双手展示,无辜道:“蔻汁啊,不是你让我染指甲的吗?”他眨了眨眼睛,还送了一个款款秋波过去。
叶霄惊呆了,他当时不过是为了杀杀赵思洵的锐气,随口一言罢了,竟真的染起来!
这究竟是豁得出去,还是这位夷山王有那癖好?
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怪异起来。
赵思洵幽幽道:“这年头,哪位有点身份的夫人小姐,她们的手指不染点红?堂堂云霄宫宫主夫人,连手指都那么素,丢的可是叶宫主你的脸。”话中之意,他为了云霄宫已经很牺牲了好吗?
他翘起包的跟粽子似的手指,看了看,又笑道:“不过闲来无事,鼓捣这玩意儿也怪好玩的,你要不要试试?”
叶霄直接后退了一步,敬谢不敏。
“行啦,快给我戴上首饰,时辰不早了。”
然而叶霄却看着桌上搁置的各种发簪钗环无从下手,他有些头疼道:“让别人来吧,我不会。”
“怕什么,我这张脸,随便怎么捯饬都完美,让别人来,万一露馅了呢?”他抬了抬手,往自己头上指了几处,“这儿,这儿,还有这儿,你看着插上就行。”
再怎么说都是男人,即使少年人还没完全长开,可喉结部分已经有些突出了,而且耳朵上没有耳洞,细细探究起来,便是漏洞百出。
别看赵思洵做什么事都胆大得出奇,可真论起细节,却是面面俱到,他所有的亲昵都在叶霄身上,而旁人,却是亲切但疏离,从不让人近身。
心眼多的叶霄简直叹为观止。
叶霄不是扭捏的性子,既然如此,他便直接挑了一枚簪子,跟插花一样往赵思洵头上簪,接着一根一根,很快就插好了。
“好了。”
赵思洵往铜镜里看了看,顿时嘴角一抽,一言难尽。
“你说你住的地方,景色讲究远近交错,疏密有致,为什么到我头上,就跟排列组合一样,均匀分布?这样能好看吗?”
叶霄一挥袖子,淡淡道:“天生丽质,怎么样都行。”这谁说的?
得,真是个大直男。
赵思洵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抬起双手递到了叶霄面前,“时间差不多,帮我解了。”
待十根手指包裹的浸染布料解下,只见赵思洵的指甲上果然染成了鲜艳的红色,他用湿润的巾帕将晕开到皮肤上的颜色一点点擦去,很快,白皙透亮,润泽如玉的手上,朵朵红梅绽放在指尖。
赵思洵迎着光,细细瞧了瞧自己的手指,然后展颜笑道:“完美。”
说完,他取下头上的发饰,然后干净利落地自己重新戴上,一番搭配之后,他拿起桌上的胭脂,凑到唇上轻轻一抿,接着起身十指交叠与身前,对着叶霄稍稍矮了矮,盈盈一拜,“妾身见过叶宫主。”
说完,他抬头一笑。
早晨的阳光从窗扉透过,轻柔地打在赵思洵的脸上,仿佛染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莹莹水波荡漾在双眸之中,望着叶霄好似倾诉多情……
叶霄一滞,竟忘了呼吸,再无声响。
脑中空白,只剩那鲜红唇角边的那丝温柔浅笑,悄无声息之中点点刻画到了心上,再也无法抹去。
张开的手指在眼前晃了晃,“哎,回神了。”
叶霄眸光一闪,忽然发现不知不觉中赵思洵已经凑到了自己的面前,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略有狼狈地撇开脸,将手中的剑握紧。
赵思洵转了个圈圈,将裙摆给飘扬起来,问:“我这扮相是不是你所见过最美的?”
叶霄眼神一暗,“你还想扮多久?”
赵思洵停下来,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指甲,颇为新鲜地回答:“等离开鹿城,就到此为止。”
这样一说,也就没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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