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乌黑,眼神清澈,好像充满了好奇。
他问秦惟之:“我以后转化了,也要这样吸血吗?”
好像对未来憧憬不已。
秦惟之擦了嘴角,问:“怎么?不忍心?”
宁秋砚摇头,看着地上昏睡的血奴,表情不变:“只是觉得血液的味道很腥。”想了什么似的,补充道,“人类的口味不一,那么应该不是每个吸血鬼都喜欢吸血吧?”
秦惟之笑笑:“不管喜欢不喜欢,吸血是本能,不吸血只能等着风干。”
宁秋砚说:“我可以喝动物血。”
喝动物血?
那样奇葩的素食主义者世界上没有几个。
想也不用想,就能猜到让宁秋砚耳濡目染的是哪一个血族。
“动物血怎么和人血比?只要你尝过一口人血,就几乎不可能咽得下那些畜生的血液。”秦惟之没有提到关珩,继续道,“而且,你怎么知道你不会喜欢?你只是还没尝过人类温暖的血液有多甜美……再说了,吸血是本能,如果没有强大的自控力,以什么类型的血液为生也由不得你来选择。”
宁秋砚脸有点白,没再说话。
秦惟之从身边的吸血鬼怀中捞过另一名血奴,对方已经吸饱了,正满足地闭着眼,对分享血奴没有什么意见。
秦惟之用长长的指甲划破血奴手腕,让鲜血汨汨地流出来,弄湿了他的手,滴落在地板上。
“年轻的人类血液更可口。”
他扔开血奴,将手上的血抹在宁秋砚白皙的脸庞。
“就像你这样的黄金血。”
宁秋砚霎时浑身僵硬,呼吸停滞。
耳垂上属于关珩的标识还在,已经离家出走了,却还舍不得摘下。
秦惟之却只是想要伤他的心而已:“不然你以为关珩那样的性格,为什么会把你留在身边呢?”
说完这句话,他退开,最后道:“血液美不美味,等你转化了,再来评价不迟。”
宁秋砚翻过去,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
天快亮时,秦惟之叫醒了他:“起来。”
宁秋砚睡眼惺忪地坐着,两天没换的衣服上沾了些血渍。
秦惟之有些嫌弃,随后大发慈悲地说:“带你去换一套衣服。”
*
坐上秦惟之的车,宁秋砚有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都充满了混乱感。
看着熟悉的溯京街道,行色匆匆的路人,他在想关珩说的很对,这不该是他的生活。自然而然地,自己最近的想法也产生了质疑。
但是很快地,他就把那些冒出来的想法强压了下去,他不允许自己退缩。
溯京很大,秦惟之的住处在很出名的富人区。
只要活得足够久,那么财富是非常容易累积的,宁秋砚既不羡慕,对钱财也没有很大的兴趣。
而秦惟之选择这里,只是因为这里僻静而已。
宁秋砚大概是第一个不以血奴身份进入其中的人类。
刚踏进屋子不就,天就快亮了。
秦惟之来到屋内一角,按下墙上凸起的智能开关。
科技给予血族非常大的便利,使得他们对人力的服务需求大大降低,这套偌大的房子只住了秦惟之一个。
“自己去那边找衣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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