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委屈。
还男宠......
男仆吧。
沈常乐觉得港城的天气是真不错,顿时就不怨爹妈的小心思了,来这里购物吃东西看马赛,也不赖。她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玻璃门,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海风,迎着落日熔金撑了个巨大的懒腰。
“拖鞋,穿上。”
“水,拿着。”
沈常乐手还举在空中没放下,听到声音后她抬头一看,路听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一杯水,拖鞋已经放在了她脚边。
对。还有一只听话可爱,任劳任怨的小狗。
带路听野来真好。
沈常乐心情倏地就更愉悦了,笑着接过水:“谢谢啊。”
明明是素而干净的一张脸,却绽放出夺目的华彩,比保箱柜里每一颗宝石还要瑰丽。
路听野眼眸微动,勾起一点浅淡的,撩人的笑。他也跟着转过去,对着天边燃透燃尽燃得烈火灼心的夕阳,不经意来了句:“姐姐,我晚上睡哪啊?”
沈常乐还在喝水,动作一顿,她咽下,“这套房有两间次卧,你自己挑。”
“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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