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初降,明月当空,邬堡周身倾泻一片银光。
老管家将人领进院子,他青衫毅然,眉目如画,如同初见时英华内敛,月光在他身上渡上一泓清晖,哪怕天地再暗,亦褪不去他一身的皓月风光。
想问“你怎么来了...”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转而眸光清澈,盈盈如水问道,
“吃了没?”
他这一年几乎在边关风餐露宿,每每碧血横飞,枕戈待旦时,他便想,还有个人在天边,等着他去追寻,这是无数个生死搏杀的片刻,他牢牢刻在脑海里的信念,所幸,天不负他,蒙兀主力北归,三个部落归降,北境防线得到重新整顿,往后十年,大晋无忧矣。
朱谦拧着包袱,跨入门槛,脸色镇定而从容,
“我看到你的折子,说是宜州的千雾山发现了矿山,我不放心,遂亲自来瞧他。”
怕她赶他走,寻了个像模像样的借口。
沈妆儿忍着笑,“先进来吃席,等会我将图纸交给你,再着小五送你去官驿。”
宜州如今成了南来北往的要塞,朝廷寻沈妆儿要了一块地,建了一座官驿。
朱谦一听要将他送去官驿,心登时拧起,一面接过沈妆儿递来的茶,一面琢磨着,该寻个什么借口在邬堡住下来,
长长久久地住下来.....
第67章
沈妆儿在院子正中摆了席面, 邀朱谦入席。
邬堡是一栋宏伟的环形建筑,院子被圈在正中,将一夜秋风拦在堡外。
院内载歌载舞, 灯火煌煌, 人人脸上洋溢着一股恣意与悠然。
仰目环视一周,邬堡上有七层,廊庑下挂着红色灯盏, 灯盏不大,如缀在夜幕里的星辰, 婉约动人。
难怪沈妆儿不肯回京,这里俨然就是一座后宫....没错, 还真是一座后宫,不是还有些上杆子给她当赘婿的人么?
听雨等人上来给他磕头请安,其余人压根不认识朱谦,也不意外这么一位清隽男子踏夜色而来,毕竟想要讨好郡主的人多的去了,最多客客气气留下吃一顿饭, 再送走, 管事们见多不怪。
沈妆儿这邬堡能住下几百人,除了最开始那一百奴仆,后来又养了一批账房先生,大约有十来人, 扩充了二十名护卫,各自携家带口, 都住在邬堡内, 热闹得跟个大家族似的, 其乐融融。
各位管事轮流来给沈妆儿祝酒, 喝得面带红光,不拘小节,离席前忍不住瞄了一眼朱谦,回去便嘀咕,
“这回的男人稍有不同...”
“哪儿不同?”
“长得太俊?着实是比以往那些男人都俊...”婶婶们够着脖子去打量,“若非这般独一无二的俊,郡主能让他进门来吃席?”
男人们咳了一声,小心翼翼讨论着,“倒也不完全是俊,总归不一样...”
乡下的汉子都很实诚,没读过多少书,不晓得如何去描绘。
李婶一面招呼下人给主桌上佳肴,一面暗暗感慨,当然不一样,今日来的男人,有着不同寻常的灼灼相貌,却没有丝毫轻浮之气,反倒是沉淀着极其难得的内敛与沉稳。
这是见过大世面,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男人。
眉目是清冷的,有几分淡淡的离人感,可偏偏在瞧郡主时,眼中的神采令人炫目,与其他男人不一样,带着珍视与郑重,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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