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四哥说春梅婶儿家的枣最甜,我可得多吃几个。”
这话春梅爱听,她也不用小姑娘捡,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说:“去那里头挑去,颜色越红的越甜。”
给孩子们分了糖果,陈弄墨才去捡了几个红的,随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仅甜,还特别脆。
见小姑娘被甜的弯起了眼,春梅婶子又指挥双胞胎多拿一些:“...别跟婶子客气,本来你们不来,我也要给秋华送些过去的,她做的枣糕滋味儿可好了。”
最终,兄妹三人是拎着十几斤红枣离开的。
用春梅婶子的话说,等做好枣糕的时候,给她送两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继续往村委会走去。
陈弄墨连续吃了十几个枣,下意识伸手再去拿时,陈义避开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陈君点头:“对,这枣子还大,吃多了屁多。”
“......”
=
陈弄墨他们过来村委会时,正好听到村民们激动的讨论着什么。
待细听后,才明白,原来是这一批来的知青里面,有人带了相机。
这年头想要拍照,得去县国营照相馆。
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拍过一张。
可以想象,照相机稀罕的程度,尤其这种拿在手上的海鸥牌。
陈义温声道:“是个聪明人。”
陈弄墨赞同点头:“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婶子们都愿意临时接纳知青了。”
对相机不怎么感兴趣的陈君看向妹妹:“要过去看看嘛?”
“去啊,来都来了。”
虽说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没挤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围,听大家伙儿七嘴八舌的讨论。
虽然话题基本都在围着照相机转,但几分钟下来,也足够陈弄墨从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这一次的知青全都来自沪市。
两女四男。
她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几个男人身上。
挺年轻的,最大也就二十出头,不算多出众的样貌。
但许是大城市水土养人,肤色明显比山顺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几个度。
再加上穿着讲究,白衬衫,绿军裤。
即使因为一台照相机,与村民们融合到了一起,也还是能瞧出差别。
陈弄墨的视线不着痕迹的在几人身上一一扫过,最终定格在了拿着相机与村民们讲解使用规则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不远处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种感觉。
就是他!
原书中,没有恢复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里。
这年头的流氓罪很重,更何况还涉及到了一条人命。
在判决前,恶徒交代他只是见色起意,没想过要杀人。
在他的认知里,一个傻子,还是被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强J了,也不懂发生了什么,更不会说出来。
说不定付出行动的不止他一个人。
毕竟人傻归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个正常男人都会生出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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