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奇怪,曾经不遗余力想逃离的地方,真离开了,竟然会有些眷恋。
虽讽刺,但大约那也算家……
日光好似从未如此猛烈过,似乎再多走一步脚就要与马路融为一体,可林知许深吸了一口气,尽力摒弃杂念,去感受着这嘈杂不已,人来人往的街道。
仿佛这样,他才觉得自己仍是在人间。
林知许不禁放慢了脚步,左顾右盼的模样在丁春生眼里俨然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不免又吹嘘一番。
“瞧见那间绸缎铺了吗,也是咱少爷的。”他们正路过新民街,丁春生指向街边一间铺子,“细数起来这条街上啊,得有半数都是段家的铺面。”
这是家有些年头的绸缎铺,里头的布局数十年都未曾变化过,站在外头就能瞧见那悬挂着的,各色各样的布料。
林知许呼吸微微一滞,停下了脚步。
他认出来了,这里与十年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十年前……
那时父亲刚收了自己做义子,带他来东南府最繁华的榕城来逛逛,路过这家绸缎铺时父亲说要他裁几身衣裳,于是让管家带了自己进来。
就在那时,他遇到了那个同样来买布料的少年。
林知许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若当时自己的胆子再大些,跑得再快些,是不是命运就会被改写。
“你愣什么?”丁春生瞧着林知许站在铺子前发呆,忍不住出了声,暗想这小傻子莫不是想买新衣服了。
他暗暗摸了摸怀里的钱袋,足足五十块大洋呢,虽说给他买身衣裳绰绰有余,可丁春生已经舍不得了。
在拿到这钱袋的一瞬间,他已经将这钱默认归于自己了。
反正一个傻子又不会花钱,留着有什么用呢?
“你不是想吃馄饨吗,走,哥带你去吃最好的三鲜馄饨!”
回到棠园时,天已染红了半边,丁春生心虚,先行去门房偷偷支开了看门的人后才让林知许进了门。
可刚到了客房门口,却见地上扔着他在这里仅有的几件衣服,林知许微微一怔,心里便有了数。
此刻站在门口朝里望着的,就还是那个痴痴的林知许,屋里的小杏一瞧见他便立刻甩下了手中的被褥,没好气道,
“大半天的你哪儿去了!”
“就……就那儿……”
林知许随便朝后院的方向指了指,反正小杏自然不会关心他是否真的在那儿。
“你这样下贱的身份早不配在这屋住着,还教我们伺候。”小杏越说越气,将被套也甩在了地上,“你盖过的用过的我真是碰都不想碰,等会儿全都扔了!”
林知许小心翼翼地走进去,蹲下将被子抱在了怀里,“那我去哪儿呢?”
“你就该回你那个什么歌舞厅去,留在这儿就脏了棠园!”
“可是……”林知许抬起了头,眼中的恐惧毫无保留地流露,“我回去了会被打,怎么求饶都没用,会死……”
“……”
小杏怔仲了下,嘴巴一向伶俐的她却只是轻咳了一声,别开了眼睛,“那……那你也不能住这儿!”
他其实早不想住这间富丽堂皇的房间了。
住这里,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很自然地聚集在你的身上。
他们会心怀不忿,议论纷纷,不遗余力地去寻你的错处,想尽办法赶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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