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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陷入沉思,他总想起,上天曾‘回报’过他的那一次经历。

他无名无姓,忘却前尘,恐怕是喝过孟婆汤,却误打误撞跑回世间,没有过来抓他回去的黑无常,他成了一只前事不知,游荡人世间的孤魂野鬼。

那时,只有受阳光炙烤后的皮肉之痛,他亦无法忍耐,只有杀戮会要他得到些许痛快。

他不知道自己怎会对活着的一切抱有如此杀意与敌意,一开始,他是残杀一些牲畜,再后来,他游走于人潮涌动之间,逐渐发现了怪异。

他无论走到哪里,遇到的人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他另眼相待。

他们与她们,给他搭建屋子,送他衣服,将每日的饭食送给他,可他无法吃活着的人类吃的食物,每日都会将那些食物扔掉。

他不理解活着的人类为什么会那样对他,直到一夜,有个男人又给他送饭时,触摸了他的手。

那种触摸的方式,真奇怪,他不大喜欢。

所以,他笑着喊男人进屋来,往常都是这样,只要他笑一笑,那么所有人类就都会莫名其妙听他的话,他虽然不大理解,但他知道,只要笑了,人类就会听话。

那男人也如每个人类一样,进到屋中。

而后,他像对待那些牲畜一样,将那个男人的全身都细细的剥开。

他很好奇,人类的体内与牲畜的体内有什么不同。

结论,是人类的心脏,真的很好吃。

很好吃。

很好吃。

所以,他那一夜笑着敲遍了村子里,所有人的房门,将能抓到的人,全都抓住,剥开他们的胸膛,取出他们的心脏。

很好吃。

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

听到人类的哀嚎,他觉得很痛快,他一直很不理解,为何这些人类如此愚蠢,却依旧是活着的。

活着。

这些人类如此愚蠢,依旧没有被老天爷抛弃,人类行走于六道轮回,可他却被抛弃了,他要尽量的躲避阳光生活,无法体会人类食用的,饭菜的香味,他们说饭菜很香,他闻起来只觉得想吐,他们说饭菜很好吃,他吃起来总觉得像是再食用地上污臭的泥土。

老天爷如此对待他,抛弃他,却如此厚待这些人类。

他将村子里,人类的尸体费力的,一具又一具拖进荒林,这些人类,都帮助过他,给他缝过衣服,做过饭菜,怕他冷,给他暖炉,人类用痴迷喜爱的目光望着他,而如今,这些人类的胸口破了个大洞,心脏落入他的肚中。

“你们不是一直很好奇,我为什么不吃东西吗?”

天色破晓时,他点了一把火。

笑着看堆成小山的尸体。

如果这些尸体活起来,看到他会恨他吗?恐怕不会,活着的人们永远会原谅他,如果不原谅,他笑一笑,也就全都原谅了。

“谢谢你们,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吃饱’了。”

他将手中燃起火焰的木棍扔进尸山之上,很快,起了一片烈火熊熊,天快亮了,他躲起来,继续去下一个村庄,下一座城池。

他杀了不知道多少人。

吃了不知道有多少颗心脏。

过了,不知道有多少年。

可能有好久,好久,因为城中逐渐发生战乱,王朝更迭,江山易主,周而复始,只有他还活着,这期间,有很多人类在打探他的行踪,给他取了很多的称呼,例如,食心恶鬼,心妖,杀人鬼,坊间,还出现了许许多多以他的事迹为歌词的童谣,但就算是他从这些人的眼前经过,这些人不仅认不出他,还会忍不住痴迷的望着他。

真古怪。

真可笑。

他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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