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受伤了,在前不久的打击犯罪现场,为了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枪,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弹从他的皮肉上穿过去了。
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
陈朗将门打开后,呼唤他出来,他想看看这家伙的伤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伙没动,只是盯着小狗狗。
陈朗见他没动静,就伸手去抚摸他的脑袋,没想到杜宾犬一点攻击的意思都没有。
警犬的进食都是有时间的,过了那个点,就不会再进食了。
但为了贝斯的伤势着想,陈朗还是给他又添了点粮。
贝斯这才缓缓动了动,起身往前爬了爬。
他进食的样子也和其他警犬不一样,其他警犬看到食物会发疯,但贝斯不会,他进食虽然很快,但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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