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是好事,但现在还不能这样。跪在地上良久,他踉跄起身,取来大提琴,找个地方坐下,拉响。立柱连带浴缸里刚蓄起的浅水一起震动,才发现怎么坐浴缸里来了,想拉琴应该去没水的卧室。
湿淋淋坐上床,这样总行了吧。
彻底瞎掉那晚,他埋入陌生的黑暗,这里过分安静了,不听些什么他会疯的。浑浑噩噩,在衣柜里摸到琴,起初是协奏曲,而后是练习曲,而后是儿歌,全都不会了。久置失调的琴弦,不可见的把位,无法奏出哪怕一个准音,大提琴沉抑凄暗的音域,难听到被路人当成鬼叫,这房子闹鬼,无所谓,自己也把自己当成鬼。被迫从第一课音阶开始练起,明亮、欢快的C大调,和现在一样,枯燥频迭的旋律能麻痹神经。
于是没赚到钱,拉琴吧,任人欺凌,拉琴吧,小青死了,拉琴吧。拉琴拉琴拉琴,李存玉这辈子还能做的事就只剩拉琴了。
四个八度,高低来回,从起初慢慢悠悠,到后来几秒便能完成一个循环。双音,芭音,神经质地复现,左手早已形成肌肉记忆,精准迅捷地按在指板上,右手运弓越来越凶烈,明显操切过激的粗鲁,锯木般,恨不得这把琴,弦,音柱,琴颈,随便吧,就和他自己一样,嘣的,忽然就断掉,再也拼不上,再也不完整,从此彻底报废。
或者说把弦的手指、持弓的肘臂、失明后稍有起色的耳朵,随便你们其中哪一个,赶紧折耗,赶紧损毁,这样,李存玉也可以彻底放弃,逃离这片黑暗的折磨了去。
指尖被弦磨破,血珠附着钢丝上震动,耳内阵疼,耳鸣,绷紧的劳瘁的哀号。满溢的浴缸,哗啦哗啦水往外淌。不管。拉得累了,累得坐都坐不住,缓缓倒躺在床,被老琴压着继续拉,真可惜乐器不是断头台,弓子不是铡刀,紧持在他的手里却不能杀死自己。
一见钟情是不祥的预兆。
明明根本不相识,可那个青字在他手掌上成型的时候,他听见自己胸中一根热脉被钝重地拨动了一下。他后悔去擒获这份感觉,扣留追溯,源头竟如此粗劣不堪。在陈青指尖搔触在掌心的瞬间,相遇的机缘、偶然的被救、熟悉的姓名,串联成愚蠢的动摇。他实际不喜欢被人帮,不喜欢一份狼狈可怜让两倍蓄意不同的人看见,陈青从垃圾桶里搂出他时他心底其实恨透了。那又怎样,就写字那瞬间,他萌生一股想要将对方手指紧紧握住的冲动,一种想要掌控住什么的想法,好多年,没再有过的。以及,他立马按熄所有炽情的苗头。
因为他烦这种原则被轻易推覆的感觉。
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对陈青太热情了些,陌生人永远在黑暗中、在另一个维度,带给他不安全感,他却轻易让陈青知道了他家门是坏的,还去倒水,还为陈青介绍自己的金鱼。瞎了之后他早应丧失一见钟情的能力,却对虚无的未知的名为陈青的东西生了好感。太离谱,不长记性,恶心,下贱。
一见钟情是不祥的预兆。
他曾经也像这样,很快地爱上过一个人,在相遇第一眼,当晚他梦中全是那张漂亮的脸。那人身上野逸的刺青,第一眼就像刺进他骨头里去了,从此细胞更迭,而骨刻长存。他笃信缘分,既然缘分已为二人勒上红线,他自然是要侵袭到那人的世界里,去占有、去支配的。他思考过要从那人身上获得什么,不只是甜馨、承诺和性,不只是那人的痛,那人被他黥上的独擅的标记,最重要的,他要夺来对方的缘与自己缠缚为一体。他做了,他失败了,被彻底背叛,他的爱根本不值钱,和手上这串珠子一样,洒了一地没人要。
自那以后,他每日每夜便只想着一件事,就是将那人剥皮拔甲放血抽筋剔骨割肉碎尸扬灰,结果那人就像从倒海翻江的爱中逃走般,那人也从这无边无沿的恨中逃走了。那人死了。像应了他的诅咒,没轮到他亲自动手,那人就死了,死在异乡,尸体被烧成黑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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