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雷蒙德幼时家庭教师的儿子,深得他信任,起初在店里做学徒。
“前些日子,哈费克林在老裁缝面前犯了错儿,被降级成了杂工。”
“可他也还不安生,明明是我兄弟巴顿卖出去的物件儿,他却改了册子,说那是他卖的。”
杂工们分三班站柜台待客,每周有业绩任务的奖励,这不是什么稀奇的做法。
“可惜,巴顿揭发了也没甚么用。”
“依我看,他们家这生意,合该叫次子继承,那次子的手艺比老霍华德也不差什么了。”
“长子是个吝啬鬼,在生意上经常弄些花头,一点也不安分。”
听完,埃洛伊斯若有所思。
看来是传统的两兄弟争家产的剧情啊。
一个手艺好,一个会经营,这故事真是令她感到耳熟。
那么,作为已经离开家门的妹妹,坎宁夫人,她在这之中又充当了什么作用呢?
她站在谁的那一边?
…
第26章
小学徒虽然嘴碎, 但手上的活儿也并没停下。
皮鞋补好底,又镶了一层亚麻布软衬,一圈布棉里, 可以拆下来洗, 这样天暖一些了再穿,连袜子都不用套。
趁他说话的功夫, 埃洛伊斯立在一旁沉思。
这下就说得通了, 人家作为大裁缝的女儿,什么好手工没见过?
以至于一见了她的东西,就连忙想起来引荐回家?
这只有在荒诞的爽文里才会出现吧。
说不定, 人家本就是先有一碟子醋,才着急寻饺子, 正好碰上了她。
埃洛伊斯想明白, 她松了一口气。
她原本还侥幸以为自己天赋异禀,是天降下来的紫薇星,是人见人爱的玛丽苏呢。
现在看来, 很可能是两兄弟争家产已经快要抬上了明面,坎宁太太要放人去做眼线而已。
埃洛伊斯并不害怕被掺和进去。
反正她光脚不怕穿鞋,做什么都只是为了那么点工钱, 以及偷师学艺, 了解行业趋势。
如果坎宁太太想叫她去做手脚站队,她装傻充愣就是了。
只要她能混来, 曾经在霍德华裁缝店里做过工这一说的出去的履历。
即使是离开了那儿,也能容易去小店里找到活儿干。
埃洛伊斯的鞋子修好,她付过几角钱, 这才离开鞋店。
她定定地朝霍德华裁缝店打量片刻,正了正念头, 这才压着帽檐离开了那附近。
回到家里,已经午时,日正中天。
埃洛伊斯身上沾满了乘坐轨车时沾上的汗臭味儿,烟味,廉价的香膏子味儿。
她蹙眉解开围巾,摘了帽儿,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又把这些东西全都洗了,晾在窗边。
安东尼写的便条,她塞在床垫子下头,这会儿也翻了出来。
像那样富裕的人家,圣诞前后正是出门交际频繁的时期。
做好准备,耐心等两天,再去就不会扑空。
这年头,稍微有点体面的人家,都不爱与打扮穷酸,以及身上有难闻味道的贫苦人接触,唯恐怕损了自己的身段。
埃洛伊斯虽然自己对穿着好坏没有什么要求,但不一定别人就不计较。
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亘古不变,这点投资也必不能省。
她在家收拾了一通,即刻就取了点钱,去往楼下最近的布料店。
这街区,住的都是略有点小钱的职员,所以开在街角的布料店,不至于豪华,但也精致小资。
小小的一间,货品琳琅满目,倒也好逛。
但普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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