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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一出,不仅在花咏的伤口上又撒了盐,还活生生在他自己的心口上又铡了几刀。

花咏的脸一下子发青,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他步履蹒跚,脖子侧边有个鲜艳的淤痕。

傻子也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盛少游心中了然,痛苦地闭了闭眼,鼻息急促地说:“我不在乎。花咏,我不在乎这个了,你跟我回家吧。”

“那药怎么办?”

“你不用管。”

“盛先生。”他把手腕从他手心里抽出来,声音很轻地说,“要管的,那是你爸爸啊。”盛少游这才注意到,花咏的唇角不知被谁咬破了,血已经止了,但有些发紫。

这暧昧的伤口叫人窒息。

花咏不知道盛少游连呼吸都快停止,低下头,目光钝钝地落在地上,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盛先生,你不用觉得愧疚,我是自愿的。”说着,他忍不住抬手轻轻摸了摸盛少游的垂在身侧手背,但很快又缩回去,好像碰一下就已经满足。

“其实,像我这样的,跟着谁都一样了。如果能对盛先生有帮助,我还觉得挺开心。”

盛少游死死盯着他低垂的脸,觉得他脸上只有难堪、忍耐和放弃,半点开心的痕迹都没有。

心跳快得如擂鼓,跳得疼。

或许是感应到他灼热的目光,花咏抬起头,对他艰难地笑了笑,善解人意道:“盛先生,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自己选的,所以用不着愧疚。”他向后退了退,做出离开的姿态,但只退了一步,又忍不住扑上来,轻轻抱了抱盛少游,又赶在盛少游回抱他之前,飞快地同他拉开了距离。

“未来,你一定可以遇到比我更好、更适合的另一半。”花咏的声音软软的,眼神却沉痛,缥缈得像是要和盛少游永别:“盛先生,忘了我吧,再见。”

忘?

怎么忘?

盛少游的确是个善忘的恋人。他有过许多、许多的前任。有的记得脸,却想不起名字,有的记得名字,却对不上脸。

他善忘到,哪怕和大多数旧情人,擦肩而过,也只会觉得那是个眼熟的大众脸,根本记不清姓甚名谁,更想不起昔日的枕畔温存。

他十分善忘,但真的忘不掉花咏。

忘不掉这个为他烤饼干,给他留字条,攒钱还给他,红着脸和他接吻,喜欢离家出走和不辞而别、流着眼泪跟他说再见的......秀弱又倔强的Omega。

花咏爱盛少游,和盛少游在一起届满一年,打破了他以往交往时常的最高纪录。

这朵漂亮的兰花敬他,爱他,照顾他,却从未有过一刻的攀附。

他自尊地爱,比肩地爱,给予了盛少游从来没有过的情感体验。

这是唯一一个能够平视他的Omega,是盛少游人生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爱人。

哪怕盛少游比他富有,强大,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但在感情里,他们是平等的。要说亏欠,也只有盛少游亏欠花咏的份。

盛少游拥有许多,所以很少去记自己对人的馈赠与施舍,但他永远记得对别人的亏欠。就像会惦念郑与山的帮助和善意那样,他记得每一个于他有恩的人。

盛少游已经不可能忘记花咏。

到死都不可能。

况且,那并不仅仅是一个给过他帮助,宁可出卖自己也要救他父亲的朋友。

那是花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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