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觉得他到不到庭都不影响判决,没必要让多余的人拍到他的行程,引来闲言碎语。
案子牵扯到顾清雅的隐私,所以没有公开审理。
这次庭审的法官是一位青年女性,单眼皮,不过眼睛是杏仁状的,看着挺大,眼尾微挑,搭配高挺的鼻梁和极低的短马尾,给人一种清爽干练,杀伐果断的感觉。
她的语速很快却很清晰,大致汇总了一下案发过程后,询问邓泽鉴:“你在捅最后一刀的时候,想过谭一鸣会死吗?”
这是判断邓泽鉴主观意图的关键性问题,之前民警在讯问过程中也提过,邓泽鉴当时的回答是:“我的脑袋空白一片,没想太多,我当时只想把顾清雅带出去。”
此时的邓泽鉴已经在看守所呆了好几个月,面容十分憔悴,眼袋厚重,嘴唇发白,干燥得都起皮了。
他低头沉默了一段时间,在法官又问了一遍问题后,他才回答说:“有闪过这个可能,但我的身体先于我的大脑作出了反抗的动作,等我回过神来,意识到他可能会死后,就报120急救了。”
“好,”法官继续说,“我看了下材料,你报120的时间距离你和顾清雅离开酒店房间的时间点相差四分多钟,在这段时间里,你们在做什么?为何要等到四分钟后再报警?”
邓泽鉴:“我在犹豫要不要打电话。”
法官:“所以你是知道的,这通电话拨通的时间,会影响到谭一鸣的死亡结果?”
邓泽鉴握紧了拳头,在一旁的顾清雅一脸担忧地望着他。
“对,”邓泽鉴抬头看向法官,“我需要一点思考的时间,我也犹豫过要不要救他。”
法官问完问题后,就轮到公诉人发言了。
公诉人坐在周言对面,穿着正式,桌上材料很厚一叠,他看起来四十多岁,比法官还要年长许多,多年的职场经验令他呈现出平静的姿态,说话从容而缓慢。
他的诉状上将警方定的故意杀人罪改为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刑事诉讼法》,提出的量刑意见是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之所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显示,谭一鸣的刀被击落,而且肩膀被凳子砸中,失去攻击能力,此时的邓泽鉴仍然坚持捅刺其身上致命的部位,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
公诉人不疾不徐地说:“邓泽鉴作为一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谭一鸣的死亡结果,若轻易认定正当防卫,可能助长‘以暴制暴’的不良社会风气。”
法官轻点了一下头,似乎认同了他的说法,接着看向周言,示意轮到他发言了。
材料改了又改,周言已经对内容倒背如流,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审判席上。
“我认为在对邓泽鉴的防卫动作进行定性之前,我们不能忽略掉的一点是,谭一鸣正在对顾清雅实施性侵,且是长达三年之久的长期性侵,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当不法侵害呈持续性、反复性等特征时,防卫时间节点可适度前移。”
“邓泽鉴闯入时,谭一鸣已经着手实施新的性侵行为,符合紧迫性要件。”
“其次,谭一鸣率先使用刀具攻击邓泽鉴,当事人夺刀反击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手段,此时特殊防卫权已经被激活,对于致死结果,不承担刑责。”
“至于‘补刀’临界点的争议,根据邓泽鉴和顾清雅的陈述,谭一鸣倒地后瞳孔睁大,面目惊悚,随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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