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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林稚音说:“那次在公交车上你是开了单曲循环吧?我一路上听的都是这首歌。”

从樾记起了这茬,顿时乐了:“我那时候想和你表白,就让你听这首歌,没想到一连听了好几遍你都没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从樾好意思说她不开窍?

林稚音据理力争:“你就给我听这个歌,我怎么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让我爱着你,歌词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词,这话又不是你亲口和我说的,我哪里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从樾的这句话和耳机里的音乐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弥补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庄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认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热,更红了。她微微一哽,说道:“从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里。”

从樾立刻会意,心神一荡,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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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落日熔金,霞光万丈。

夕阳的余晖斜照进车厢,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对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个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广播提醒机场即将到站,请车上乘客做好准备。

新的起点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将开启。

下了车,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楼奔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大声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飞扬道:“林稚音,我们‘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从樾的身后,和他一起奋力地向前奔跑,快乐地回应道:“好啊,从樾,我们‘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恋人的眼睛里,过一个永恒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后记

写完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眼眶微微湿润。

或许是终于写完了的如释重负,或许是遥远的歌声传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许是不舍。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动了很多次,其实我写作很怕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担心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说,写十分喜欢的故事就好,不要写十二分喜欢的故事,因为越喜欢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会越重。如果太喜欢一个故事,但是写出来并没多少人喜欢,对我的打击会比写作上的质疑更大。

我会反复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审美有问题,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点是不是很奇怪?这会让我非常内耗,在故事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怀疑这个故事是不是被我写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个遗憾。

因为不喜欢这种状态,所以我会尽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头真是拿它没办法。

写蝴蝶小狗之前,我写了好几个故事的开头,心绪浮躁,都很难进行下去。后来想着春天到了,干脆讲个应景的小故事吧,就动笔了。

一开始只是想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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