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斜倚在御榻上, 细读一份边军防秋的竹筒;听到心腹喘息连连, 不由诧异一望:
“一份奏章而已, 你慌什么?”
被派去宣旨的侍中侍郎都是有真功夫的。在短短的一瞬息停顿里, 使者已经调整好了呼吸,再次匍匐了下去。面对皇帝的垂询,使者毫无迟疑, 将方士的话稍作归纳,简洁明了的总结出了重点:
“穆氏方士说, 此物得之天上, 不可沾染俗气;他还说,此物可以治疗‘某些病症’。”
“某些病症”上又被格外加了重音。但这已经没有必要了, 因为拈着笔的大汉天子已经本能地抬起头来, 笔直望向了使者高高捧着的那一卷密封的绢帛;而侍奉在侧的中常侍亦迅速走近, 悄无声息取走绢帛,双手捧给坐直了的至尊——旁边的宦官还想递上金刀子, 但皇帝已经一把扯下了密封的竹签, 一目十行扫了过去。
仅仅看上一眼, 皇帝就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的心腹所转述的玄妙事迹绝非虚妄。因为绢帛上字迹自然的褪色痕迹是伪装不出来的, 更何况,就在他的亲眼目睹下, 绢帛上的几行小字也渐渐褪去了殷红的颜色,只不过速度要慢得多而已。
当然啦,对于任何一个粗通高中化学的正常人来说,这点小套路都是不足为奇的。所谓颜色变化的奇迹,左不过是往墨水中加入了活泼的催化剂,接触氧气之后迅速氧化掉了显色分子;而为了控制褪色的速度,这种催化剂多半又是易于挥发的——时间一长反应物挥发殆尽,褪色的速度当然也就慢了下来。
——这只是非常简单、非常无聊的延时反应而已;翻一翻教科书的课后补充题目就能完成。
不过,对于理科水平尚处于胎教肄业的当今天子来说,这一套小花招当然就非常神奇、非常玄妙、非常能打动心弦了。所以,他轻而易举的相信了使者转述的话,就像先前轻而易举的相信了李少君和诸位方士一样。
不仅如此,皇帝还自行脑补,自动为方士的理论完善了最后的细节——依照使者先前的叙述,绢帛上的字迹褪色是很迅速的;那为什么到了他的手中,变色的速度就一下子慢了下来呢?所谓“不可沾染俗气”,使者宦官都是俗人,过手后难免会有凡尘的粗浊侵扰;但他这种真命所成、天数所钟、蒙获气运垂青的天子,当然就不在警告约束之内;属于尘世中唯一而特殊的例外。
——朕躬,有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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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为自己的特殊身份欣欣然自得了片刻;随后轻轻抬手一挥——既然这奇物只能容忍他这有德有运的真命天子展卷阅读,其余的俗物当然就不好干涉这至尊与天命独自往来的珍贵时刻了。使者与宦官早有准备,看到手势后立刻行礼后退,绝无迟疑;但皇帝思索片刻,很快再挥了挥手,于是把守在门外的侍从也退出了殿外,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密室。
闲人退散,天子迫不及待抖开了绢帛,扑面而来的却不并是熟悉的墨水气息,而是某种神秘而幽微的香味——有机化合物总是要涉及到醛和酮,稀释之后都是会有点气味的;不过,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味道却极大地勾起了至尊的兴趣,于是他愉快展卷,从头细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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