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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静了片刻,好几人用惊骇之至的目光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疯批,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胆子用这种口气说话——就算是皇帝的宠臣,圣旨敕封的什么“护军”,这样的态度也实在是太极端了:肆无忌惮、公开下令,难道以为军队是自家的东西,可以呼来喝去,毫无顾忌?

因为大将军并未表现出什么怒气,底下的军官也不好擅自发难;但这样目空一切的无耻态度,当然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回应。这样尴尬的局面持续了片刻,还是某位穆姓方士好心开口,递了一个台阶:

“前面抓到了一个昏迷的匈奴人,现在还在设法叫醒。”

聪明人说话点到为止,在看到刘先生现身的那一刻,穆祺已经猜到了调动“天眼”,释放那两发攻击的人选,当然不会当众提到敏感内容;而站在中央的大将军目光逡巡,同样从方士的神情中猜出了某些端倪——早在出发之前,天子就曾特招大将军,叮嘱他对方士的某些奇异之处“稍加宽容”;所以,三个主事的人心照不宣,根本没有提到半刻钟之前的异样,就好像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火光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他们自然而言地避开了追根溯源的正当程序,转而将话题拉向安全领域。

“这是匈奴的射雕手。”大将军端详片刻,同样做出了判断:“匈奴的射雕手,为什么会潜伏在此处?无怪乎岗哨毫无反应。”

为将者要有知人善用的本事。大将军一语定谳,算是替当天当值的哨兵卸下了最大的罪责;不是哨兵不用心,而是敌手太强力。汉军的巡查制度防一防小规模的突袭也就罢了,遇到这种顶尖精锐的孤狼式特种作战,那确实是力有不逮——除非,除非长安的天子同意某些人最疯狂大胆的计划,把朝廷的底裤典当成黄金到现代去买一大堆远红外设备和匈奴彻底爆了,要不然大家只能在必要的历史局限前认了。

作为癫狂到满脑子和蛮夷爆了的疯子,穆氏现在表现得相当正常。他只是向前一步,借着火把的光亮低头打量昏迷的俘虏,然后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这肯定是出身匈奴高层的贵族,而且多半还是居住在漠南王庭的贵族。”

考虑到穆姓方士对汉匈关系的一头雾水,这样的判断简直称得上莫名其妙。刘某有些愕然:“你怎么知道?”

“看颜色看出来的。”穆祺用木棍拨开俘虏蜷缩的手,点一点他大拇指的指甲,在根部新生的月牙层上,可以隐约看到一点淡淡的蓝色:“这么快的时间就能沉淀这么多色素,看来匈奴上层是真的嗜酒啊。”

为了在溶液中显现出某些梦幻般的颜色,方士店铺中售卖的所有酒精都添加了一点色素——无毒无害,却极难代谢分解;这些顽固的着色剂会残留在血液中,随着循环附着在新生的组织上;于是生长较快的手脚指甲之上,难免就会多出一点颜色。

当然,刀口舔血的骑兵也未必会在意到这点细微的颜色。但这无疑是个极好的判断指标,有资格能享用千辛万苦走私过边境的长安顶级奢侈品,这少说也得是个身家豪富、地位尊隆的贵人。而这种尊隆显贵的大致出身,同样可以通过颜色来稍作判断——穆祺掺入酒精中的色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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