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蘸着血写下的四个小字:
“公道!公道!”
周维岳浑身一抖,猛地把衣服攥在拳头里面,过了一会儿,慢慢贴到自己胸口上面。
后来他去到郊外的一处破庙,从一棵树下挖出一个箱子。
方明俊进京之前,就有所预感,将那一箱公文、卷宗、账册全都手抄了一份,没有放在那在他死后被人翻了个底朝天的家里,而是藏在一个破庙当中,位置只有周维岳一人知道。
他是那样相信周维岳,相信他在自己死后,能来到通山,翻出这个箱子,把他们好好收管起来,相信他会赡养自己的老母、抚养自己的子女、终有一日还自己一个公道。
而周维岳也把他的老母、妻子、一儿一女接来自己家中拿自己一份官禄一体供养,正如他所愿。但安顿好他们之后,点起一只火盆,将火烧得旺旺的,在旁边默默站了一阵,随后从箱子里抓起一沓纸,看也没看,一把扬进火里。
火势大张,火灰四起,金色的火星噼啪飞舞,火舌在一张张纸上飞快舔过,把一个个字变成黑色的灰烬,没了就从此没了,没得一干二净,就和方明俊这人一样。
消失之后,世上就再不会有了。
突然,周维岳浑身一震,猛地上前踢翻了火盆,把没烧干净的纸抢出来,挥手乱扑,按灭了上面的火。
两年后,阴差阳错,他也来到通山县做了县令。
那些剩余的证据他始终保存着,藏在他的家里。不仅如此,这些年他冷眼旁观,岑士瑜、陈执中、还有当年的那些个知州、知府、布政使如何花花轿子人抬人,交相贿赂着各自升迁,在白骨之上纵情欢宴,他都一一看在眼里、把能记下的暗地里一一记述下来。未必有用,也未必有人相信,但如果这是恨意的话,那他的恨意便可说是刻骨了,一刻也不曾止歇。
整整七年,他抱着这些或新或旧的纸,无声地蛰伏着、忍耐着、等待着它们终于能见天日的那个时刻——即使他不知道那个时刻是否会到来,也不知道当它到来时自己是否还活在世上。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他这个人微言轻的小小县令,就这样等待着,等待着,在漫漫的时光中独自一人等待着。直到那天——那天李椹为了筹措军粮,从黄州府来到了通山,不知死活地查到了方明俊的事。
在他到来之前,周维岳就已经听说了陆宁远的事,注意到了这一员从江北而来、初出茅庐的小将,像是冷眼看着这些年的所有人一样也冷冷注视着他。
但随后,就像暗夜中敲起两块火石,火星忽闪一下、忽闪一下,落在草绒上面,就这样烧着了,在他眼前一点点亮了起来。
他听说了陆宁远缺粮的事,知道了他的来历,也就知道了他压根不可能在这里筹措到什么粮饷。可是就在他想这个人已经走投无路,马上就要纵兵劫掠,在他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陆宁远接近就要严闭城门拒之不纳的时候,陆宁远却严禁士卒有半分骚扰百姓之举,士卒稍有害民虐民,立时处死,更又去到各处剿匪安民,所过之处鸡犬不惊,兵马迤逦着,在他的通山县外安然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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