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怎么没有脚?”
“你确定他是这么问的?”嬴政挑眉质疑。
看,又来打岔了。
李世民无语地瞅了瞅他,义正词严道:“阿父,扶苏已经会说很多话了,他言谈很好的。”
嬴政嗯了一声,等他把话说完。
“而后我告诉扶苏,这个没有脚的人,应该不是天生的,而是受了刖刑。扶苏说:‘他犯了什么罪要砍掉他的脚呢?’”
“以前很多。”嬴政随口道,“偷盗、逃役、渎职、贿赂、斗殴致人伤残……”
李世民默然听完,道:“我当时不太记得了,就随便举了个类似的例子,比如‘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1]扶苏不太明白,又问我,一钱很多吗?”
一钱很多吗?——不,一钱,其实就是一枚半两钱,是大秦最小的货币单位。
对,仅仅一枚。
一钱在大秦可以买到什么?李世民专门问了庖厨,他们告诉他,一钱在咸阳大约可以买三斤粟米或者一把柴火。
一斤盐要五钱,一只鸡要十钱。当然,咸阳的物价要比其他地方贵一点,但物资更丰富,放到偏远地区,也许一钱更值钱点,最多能买四斤粟米。
一钱,四斤粟米,砍五个人的脚趾。
“你觉得刑罚重了?”嬴政道,“然群盗,本就刑重。盗者集群作乱,焉能不重?且从常见的刖足改到斩左趾,已经是减轻了。”
这思路,真是和李斯一模一样。明明能砍整只脚,居然只砍了一个脚趾,方便犯人去劳役,怎么不算法家的仁慈呢?
“不是群盗,也挺重吧?”李世民正色道,“我下朝之后,去找了几回姜丞相,专门询问过。”
这个嬴政也看到了,上朝时端端正正无可挑剔的太子,一散朝人就没了,着急忙慌地在人堆里找不起眼的姜启。
明知难找,他一开始也不吱声,偏偏要自己考验自己,挨个挨个去看,去辨别,试图靠自己找到。
姜启发现了,就会默不作声地停在不远处等他。
人来人往中,小太子仰着头东张西望的样子,像条渴水的鱼,也颇为滑稽。
嬴政一般会看上一阵子,等太子惊喜地成功找到,或者等人散得差不多了,姜启自动暴露出来,一大一小汇合,就不再多加关注。
这孩子事太多,精力太旺盛,他没空一一注意太子究竟都干了些什么。
“一人偷桑叶,不值一钱,罚劳役三十天;一人偷粮食,过一钱,黥为城旦,至少四年……”李世民一一列数。
嬴政很奇怪:“这很重吗?”
李世民也很奇怪:“这还不够重吗?”
“刑用于将过[1],不重如何震慑黔首?”
“罚当其罪,存留养亲。[2]偷东西的人,尤其偷木柴粮食布匹的人,可能是穷得活不下去了,才铤而走险。仅仅偷几斤粮食,就判得这么重,根本没有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偷盗之辈,为何要给他们机会?”
“我以为,偷得多就罚得重些,偷得少自然就罚得轻些,若能赔偿可减刑或免刑。如今肉刑有些滥用,黥、劓、斩趾者众,他们后半辈子怎么生活?不是更穷更难活了吗?没有出路的话,反而可能会继续为盗吧?”
“屡次犯法,那就唯死而已。”嬴政冷漠道。
“我不是这么想的。”李世民平静道,“我觉得律法应该宽严相济,刑罚只是一种手段。罪行很轻的,应该给他们改过的机会,不要动不动就在人脸上刺字,昭告天下他们是刑徒。他们只是一时犯了错而已,他们也是人,若有机会兴许也想好好活下去,肉刑一旦实施,是不可逆转的……”
“那是他们罪有应得。律法就在那里,谁让他们触犯的?”
“律法是人定的。”
“已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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