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地形的优势,将赵军的反击空间缩得越来越小。
“李牧将军,真是久违了。”匈奴的头领说着北地的赵语,长笑道,“上次见到将军,还是十五年前呢。”
“阁下哪位?”李牧八风不动,凝声而问。
“我?将军不认识我,我可认识将军,十五年前我父祖皆丧于你手。这个仇我足足记了十五年!”
“死在我手里的匈奴多了去了,你算老几?”李牧冷笑,故意激怒他。
“我是挛鞮氏的头曼,阴山与河南地(河套平原)如今都是我的地盘。想不到吧,李牧?你也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
“这么说,你现在是胡人的首领?”李牧带着奇异的温和,上下打量他,“好生年轻。”
“是你老了!正好送你上路,拿你的头骨装酒,来祭奠我的父祖!”
“你的头骨,送我我都不要。胡人的东西,脏得很。”李牧嫌弃了一句,惹得头曼大怒,杀气滔天地与李牧交战到一处。
弯刀与长矛激烈地碰撞到一起,迸发出雷霆般的电光,金石之声敲击着心脏与肺腑,震荡着彼此的血管。 网?址?F?a?布?页?ⅰ?????w?è?n??????②?5????????
血腥气甚嚣尘上,所有人都咬紧牙关,拼命般冲刺砍杀,踏着雪泥,化作血泥。
战友死在面前,或死在战友面前。
残阳终不如血,浓烈而炽热,泼泼洒洒,染红了半个河谷。
李牧带伤作战,终是不及头曼更强健壮硕,逐渐落入下风。
“哈哈哈”头曼仰天大笑,复仇的血气从他的眼底延伸到李牧脖颈。
长矛颓然地坠落在血水里,弯刀的刀锋狠狠地削过去,像镰刀在收割一束饱满的麦子,果决迅猛,迫不及待。
李牧眼睁睁看着那弯刀逼近,心里却盘算着他的计划大概已经完成了,以局部换整体,杀尽胡人部落的妇人孩子,烧掉部落的牧场,也算是消除了一部分隐患。
算算时间,完成任务的赵军也快回来救援了,剩下的这些云中将士还有活路。
至于头曼,要死一起死吧。
李牧抽出腰间淬了金水的匕首这法子还是他跟胡人学的,比毒药还好用,在头曼最接近他的瞬间,匕首的刀锋也刺进了头曼腹部铠甲的缝隙。
一换一,李牧觉得不亏。反正他也是要死的,比起死在自己效忠的昏君手里,倒不如死在战场上。
但是
出乎在场所有人预料的是,一支锋利的白羽箭,从头曼背后袭来,直接刺穿了他胸口的甲胄,一箭穿心。
第116章 将军是要杀我吗?
那箭来得太快太刁钻,刹那之间就穿甲透骨,竟活生生射穿了头曼的心脏。
要知道,虽然胡人大部分无甲,少部分皮甲,但头曼作为首领,穿的确实是铜与皮连接起来的金属甲,尤其头部和胸部,甲片还是很结实的,居然就这么穿透了。
这不是箭术的问题,至少不仅仅是箭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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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棱的铁箭头锐利至极,贯穿头曼胸腔,甚至还露出了血红色的尖端。这样强横的杀伤力,不是赵军目前的技术能达到的,胡人更不可能。
头曼的弯刀在惯性作用下割破李牧的脖颈,破皮出血,但随之失去力道,目眦欲裂,不可置信地圆瞪着眼睛,从马上摔了下去。
胡人震惊的呼喊声围绕在李牧身边,他却不能确定自己刚才有没有本能躲避那最后的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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