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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客卿,我们现在打谁?”

但凡这人动点脑子,也不至于一点脑子都不动。

看看人家秦国小将军,再看看赵国的将领们,唉。

“先杀胡人。”李牧命令下去,剩下的赵军如同打了鸡血,纷纷应声,在这波忽然冒出来的精锐秦军刺激下,归零的体力条仿佛又回了半管血,顺着秦军撕烂的包围圈反攻。

两支从未见过的军队,居然还挺有默契的,诡谲得很。

李牧在默不作声观察李世民,李世民也在饶有兴趣观察李牧。

他知道李牧定然是有援军的,但这个河谷的地形,很容易被包饺子,他一路很小心地尾随,隔了三五十里,自己当斥候隐藏踪迹,根据地上的马蹄印确定李牧带着赵军追到这里,就心生不妙。

正常来说,李牧不必自己当诱饵,也不必在布兵时出现这么大的空窗期,援军一日未到,那他就可能死在匈奴手里。

也许这是李牧想要的,但这不是李世民想要的。

于是他干涉了这场鹬蚌相争,并且很丝滑地融入战场,与李牧一起携手打匈奴。

与顶级名将合作,真的非常爽快,他们甚至不需要提前沟通,不需要旗语与战鼓传信,彼此看上一眼对方的军队在何处,是什么形状,往哪个方向走,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从而调整自己打配合。

就像打麻将的时候缺一张五万,心里正盘算的时候,对方就猜到你缺五万,马上打出五万,送你胡牌。

赵军乏力,李牧也带伤,便打得比较保守,像一条巨蟒,慢吞吞缠住猎物,死死绞住要害,逼迫对方窒息而死,分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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