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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样说起来未免有点冷酷,但:伊丽莎白对阿帕特·福劳斯能干出什么来都不太吃惊。

伊丽莎白留在家里,因为按照一般人对她“去往美洲”的旅行的推测,她现在显然不应该出现在英国。她那座大宅空空荡荡的,里面一个仆人都没有,家具上都蒙着白布,而伊丽莎白就坐在窗前看着夕阳从浓重的雾气后方的某处落下,把雾映照成混沌的赭石色。天慢慢地黑了,夜色从雾气的帷幕后面升起来,而她正等着某件事情发生。

……“某件事情”,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必然有某件事情要发生了。阿帕特·福劳斯必然是准备要干什么才会大费周章地举办一场宴会,然后特地邀请她的未婚夫去参加。此人——以及藏在这层人皮下面的东西——在之前的三十年之间可能确实挺喜欢宴会的,但是在近一两年,他的这种兴趣飞速消退了。他对很多事情都是那样,飞快地燃起兴趣、然后再飞快地把它们抛弃,至少对于他的种族来说是太短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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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向如此,伊丽莎白太了解他了。这种熟悉超越了人类概念上的“亲人”和“朋友”,在很多很多年以前,他们还在某颗尚未毁灭的星星上的时候,伊丽莎白和阿帕特就是在相邻的两枚卵中被孵化出来的,那时候他们还无所谓性别之分,更没有披着人类的皮囊。

她的这位“朋友”在种群中也一直是个相当奇怪的个体。最明显的一点是:他确实在人类的社会中呆得太久了,这对他们的种群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换而言之,如果一个人类和猴子一起生活了几百上千年,那也同样不可思议,不是吗?

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和猴子在一起生活,可以说这是他的怪癖;如果一个人不但跟猴子生活在一起,还常常挑拨猴群互相争斗、甚至训练猴群去袭击人类,那就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了。

伊丽莎白知道这些事情中的一小部分:在公元前后阿帕特一直在西亚生活,那个年代他很是热衷于让人类误以为自己遇见了一位神灵,然后他会让这个被他随机选中的幸运儿许愿,再以一种可怕的方式实现对方的愿望。那些倒霉人类虽然可能确实得到了财富、宝藏、美人的爱情、甚至于成为了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但是却失去了更多宝贵的东西。他干过的这档事情中的一部分被写在了《天方夜谭》之类的书上,现在还被一部分人当寓言故事讲。

伊丽莎白还听说过另一个故事:她的有一位同族在公元七世纪左右被他当时选中的一个“食物”给谋杀了——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种族有几乎无穷无尽的寿命,也非常难被人类伤害——这个同族的死法非常的……有创意,一个正常的人类几乎不可能想到可以那样做。

而阿帕特非常讨厌那个同族,虽然他可能讨厌世界上还残存的大部分同类,但是那位死者也在他的厌恶名单上位列榜首。

在之后的一千多年里,伊丽莎白大概见过除阿帕特之外的同类三五次(考虑到他们是一个非常厌恶和同类相处的种族,在他们文明开化之前、他们看见同类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就要斗个你死我活,这个见面的次数已经相当可观了),非常有趣的是,每次伊丽莎白见到别的同族,对方都会谈起那次可怕的谋杀——实际上对于他们种族漫长的生命和乏味的生活来说,他们确实也没有什么别的好讲——并且众口一词地对伊丽莎白表示:这件事后面肯定有阿帕特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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