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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扎上等,闻着锅里羊蝎子的味鲜香扑鼻,口水都要流下来。铜锅里面铺了一层红色辣油,点缀着绿色的芹菜茎和白色的小萝卜块,铜锅上头冒着热烟,底下炭火烧的噼里啪啦直响。

店家的习惯是来客人先上两盘小菜,调的瓜丝和腐竹。等服务员走了,景云臻拿眼神制止丛暮的筷子,跟他说:“盛凉菜的盆都在门口落灰,这你也敢吃。”

棚里倒是不冷,四周都有穿单衫喝啤酒的老乡,滚烫的白烟一簇簇的从铜锅里升起来,喝酒划拳说笑的声音不绝于耳。

等铜锅开锅了,丛暮巴巴的先捡着泡在汤里的肉多的给他夹了一块肉骨头,他是这样的,再饿的时候,再喜欢的吃的东西,宁愿自己不吃也是要先给景云臻的。

景云臻站起来到门口去给两个人盛调料,身后的桌子上有几个大嗓门的男人在说方言,听上去很有些吵闹,他皱了皱眉,刚准备往回走,只听瞬间身后乒乒乓乓有酒瓶碎在地上的声音,几乎是立刻,身后附上一具属于年轻男性的身躯,紧接着入耳的是一声痛苦的低吟。

第27章

这声低吟很快被掩盖过去,桌子和铜锅被掀翻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老板娘拿着菜单厉声尖叫,男人粗声粗气的对骂在四周沸腾起来。

然而景云臻都听不见了,他转过身,丛暮还维持着刚才的动作,右手放在他腰上,身上湿淋淋的被滚烫的热油溅了满身,看见他转过头来,一眨眼,眼泪就顺着毫无血色的脸庞滑下来了。

景云臻伸手揽着他的腰,往他身后看去,丛暮左手手背和脖颈上露出来的皮肤红成一片,几乎是立刻,开始往外肿胀起形状可怖的晶莹水泡。

丛暮的手在抖,呼吸声极轻而短促,仿佛突出的气都是苍白而孱弱的。就那一刻,他看见景云臻眼神都变了,像狼一样,瞳孔里有煞气在流转。

丛暮觉得他得说些什么来转移景云臻的注意力,就像景云臻用秃瓢转移他的恐高一样,不然下一刻他的拳头就会挥出去。

可是他太痛了,虽然他没有说过,但他其实是个怕疼的人,从小到大受的最严重的伤是初中时打篮球磕破膝盖,即使是这样小的伤,他面无血色的样子也吓得老师将丛安新从公安局急匆匆叫来了。

他能感到自己在流眼泪,手和脖颈传来的痛感像是将皮肉放在烈火上炙烤,他无法控制这种痛的蔓延,连下半身略单薄的牛仔裤包裹的腿都有热油顺着裤管滴落。

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景云臻已经将掀桌子的男人踹倒了,拳脚带着风一下下落到男人的身上。他是真下了力气,完全没有花架子,专挑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下手,男人的鼻子嘴立刻都见了血。边上有男人的同伴叫喊着上去拦他,景云臻转身把人踹到柜台上,脑袋把玻璃柜面都磕碎了。

老板娘大喊出人命啦!景云臻就跟完全没听见一样。

丛暮这时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他用微弱的气音叫了一声云臻,说我好疼。

景云臻的耳朵好像是为了捕获他的声音才存在的,他一条腿还压在那人的胸腔上,拳头挥在半空却突然停了手,愣愣的转头去看他,就像是突然从另一个炮火纷飞的时空里回归到了正常世界。

丛暮张了张嘴,下一刻被男人抱在了怀里,飞快的朝着厨房的水池去了。

景云臻的嗓音竟然有点哆嗦:“除了手和脖子上,还有哪里伤着了?后背有没有?腿上呢?”

丛暮摇头,景云臻给他用水冲了伤口,动作是轻柔的,跟捏一块嫩豆腐似的,然而丛暮能看见他紧咬着后牙,额上青筋爆出,像是在忍耐快要爆裂的血管中崩腾而出的暴力分子。

“你在流血。”丛暮说。他的指骨在刚才的暴力中蹭破了,血顺着手背流到了腕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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