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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地主我一个人赢,他们两个人输得彻底,吃了饭后,起哄着让我包了今天晚上的酒钱。

幸好我现在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意,够用就行,换作几年前那个满脑子存钱在上海买车买房的卓子骞,估计早就拿起空酒瓶砸死这两个特能喝的败家玩意儿了。

说起来,我的好酒量也有刘开允、杨槊和陈勋健的功劳。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们总是借着“成年了就该去做成年人才能做的事”这个理由,玩到晚上就带着我频繁出入酒吧。一开始只是清酒馆,服务生端一张大盘子过来,放了许多盛了半杯酒的玻璃杯,颜色千奇百怪,我记不太清,但大概彩虹有的颜色它们都有。

有的时候是和他们仨,有的时间还会有别的同学。大家围坐在一个长方形的桌子旁,摇骰子或者玩纸牌游戏,输了的就自罚一杯。很少的果酒灌下去不会让人醉,多喝几杯顶多算是微醺。就在这样的赌博游戏中,我肚子里的酒越来越多,而让我发昏的酒量,也从十杯,到二十杯,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能稳坐到最后的那一批人之一了。

后来到上海读大学,我遇见了梁家言。梁家言是个很喜欢去酒吧的人,并且不爱安静慵懒的清酒吧,偏爱音乐嘈杂人声鼎沸的夜场酒吧。亏得是当初的我喜欢他,也因为少年意气在喧嚣的环境里愈发膨胀,我跟着他出入,宛如游鱼入水,在清醒的时候喝酒,在半梦半醒时接吻。

我的酒量就在一杯杯威士忌和白兰地的磨砺下锻炼了出来。为了不增加我妈的负担,我出去当家教,拿了工资才同意和梁家言“小酌几杯”,当时的他表现得温柔而体贴,每次出去,总是不动声色地比我多付一些。

入夜的成都,还不算是真正进入夜生活,要等到路边卖串串的小贩都收摊了,灯红酒绿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成都的酒吧和上海的不一样,或者说,如果其他地方的酒吧都大同小异的话,那成都的酒吧就天生有一种特别的随性洒脱、泼辣肆意的气质。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感觉,既然常年观察文物的专家能够识别出真假,那常年混迹酒吧的我也能发现些不同。

刘开允和杨槊都要了威士忌,澄黄一杯在高脚杯里荡漾着,分不清闪烁的是头顶洒下来的灯光还是洋酒本身的色泽。

我只要了杯葡萄酒,度数不高,喝下去喉咙里不会火辣辣的,说话带着甜味。这种女人们更偏爱的酒,从前我只在家里陪我妈喝。

“老大,怎么喝这个,”刘开允说,“难道你太久没喝了,酒量变差了?”

杨槊端着杯子晃了晃,一言不发地盯着我,微微眯起眼睛,似乎还没喝就开始醉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的酒量怎么样:“上次在酒吧喝酒是差不多两个月前了,我平时又不需要应酬,喝那么多酒干什么。”

杨槊说:“我以为你是喜欢喝酒的。”

我耸了耸肩:“甜酒还不错,烈酒不喜欢,但能喝,谁会喜欢烧喉咙的感觉啊?”

在口腔里盘旋时还是清清凉凉的感觉,滑至喉咙时就像是突然烧起来的一把火,炙得嗓子冒烟,鼻腔发酸,等好不容易吞下去,喉咙的烧灼感稍稍减下去了,那场火又蔓延到胃,若放在冬天,抿一小口就能让人面红耳赤。

什么时候会喝烈酒呢?极致的快乐无法平静时,极度的悲伤无法发泄时,还有无边的忧愁无法疏解时。很巧的是,我都碰上过。

刘开允和杨槊坐在沙发上,黑暗让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有眼睛还在发着幽幽的光。他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是啊,说得对,”刘开允笑着又给自己斟了点酒,“老大现在过得好,不用喝烈酒。”

我们坐着聊了会儿天,又像高中刚毕业那会儿一样玩骰子,输了的就喝口酒再吃点花生米。当舞台上爆发出第一声怪异的音乐,下面的人着了魔似的涌上台时,我知道夜生活终于来了。

“亲爱的朋友们,今晚是本店的玫瑰交友之夜,我们将给光临本店的所有男士每人一朵玫瑰,若您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士,请将手里的玫瑰赠送给她。”

一个穿着印了个骷髅头的长袖衫的平头男人突然出现在舞台的最高处,喧声稍息,几个服务生打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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