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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里,林则仕真真是娇生惯养到极致的公子哥,风餐露宿受了凉,竟然就这么发起了高烧,上吐下泻,王一新不仅将床让给他,还黑灯瞎火地替他熬了碗药,喂他喝下。

他半眯着眼,忙忙碌碌的身影恍若在前,几重清影不断重合,他朝虚空伸出手,轻声道:“我总觉得……你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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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若有若无的呢喃,谁也没放在心上。

王一新本就身携剧毒,一日奔波已很是劳累,没料到拖回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半夜高烧不止、上吐下泻,咬牙切齿地伺候他便更是劳累。唯一的木床让给他,自己也嫌弃地上酸臭作呕的被褥,便趴在案桌前睡着了。

长久养成的习惯,令林则仕卯时便已醒转。

山上的冷意总是比山下深,入眼处蒙了曾渺渺天光,入耳间鸟鸣喈喈啼彻山林。层层天光罩着伏在桌案上的那人,肘间微曲轻挡,柳叶眉秀气地掩去半边,鼻尖粉嫩地翘起,青丝坠垂至耳边,碎发洒落眼前。

配着一室清冷幽光,如佳人丹青踏墨而出,任卿泼墨显意明,左右勾画皆且丽。

他不由得起身,踩在青砖石板上,隔着鞋袜仍传来些许凉意,他凑近将那佳人瞧清楚。

长睫点点浮珠,如晨间娇嫩欲滴青叶上那滴水珠,缓缓轻扣叶尖,风一摇,才不甘地没落褐土。

身比心先动,他微微俯下身,一手托着他的肩,一手托着他的腿,可惜动作不够轻柔,刚一动手便被怀中那人一掌击中,柔情似水的桃花眼连瞪人都带几分风情,他怒道:“抱我干嘛?!放下!”

这一击,便击得林则仕慌了心神俱失,王一新到底不是女子,那时方还有些重量,手一抖将将要抖落时,王一新瞥见地上正是酸臭无比的被褥,手疾眼快五指揉紧他的衣襟,怒道:“你试试将我丢下去?!我一定把你大卸八块!”

林则仕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抱到了床上,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放。”

林则仕将他轻轻柔柔地置于床榻,借着室外微弱青光,王一新恰好瞥见他脖间的一圈乌青,与他白皙的脖颈极其不相宜,自己昨晚分明未用全力,左右不过吓唬他,他这样的伤势却像自己要置他于死地。

真是好一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

“喂。”

林则仕替他盖好被褥,应道:“嗯?你可以唤我子衡,或者则仕。”

王一新不耐烦道:“哎呀不管了,麻烦。你名字太难记了,我就叫你小柿子好了。”

林则仕手上一顿,笑道:“也行。”

床头柜处置满了瓶瓶罐罐,王一新寻一青玉白盒,掀开闻了几回,才扔到他手里,道:“给你的。”

话毕,指着他点点青印的脖子,道:“你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怎么抹。”

林则仕接过青玉白盒,笑道:“多谢,这个我知道怎么抹。”

“那就快去劈柴烧水煮早饭,大爷我先睡会儿。”

王一新翻过身将被褥压在身下,大半被褥卷作一团夹在腿间,双手贴合靠着半边脸,狠狠喘了几口气,才安然睡下。

林则仕替自己上了药,而后便去厨房,寻得一把柴刀。

他与柴这种物体几近素未谋面,但他方才看见厨房里堆着一些。柴刀刀柄处锈迹斑斑,在手里掂量了几番,便握着它出去寻柴了。他就近选了处地界,现下已是深秋,落叶堆砌片片金黄,踏上去沙沙作响。

他握紧了柴刀,挑了一棵较为枯干的幼树。一刀接连一刀地劈在树干上,砍至日光渐盛,身上薄衣浸湿,他一个柴都未拾得。

而他的掌心,已泛起一圈红肿。

抵抗住那瘙痒及疼痛,他仍对着那棵幼树坚持不懈。

王一新出来寻他,便见着那人身姿挺拔,纤细的腕子染上殷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从掌内蜿蜒至上,挥汗雨下,弯腰再起,一劈一砍间,幼树仍是纹丝不动。

王一新从未见过如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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