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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林则仕再次掀开锅,手掌里皆是水泡,像是犹豫了会儿,赤手捞起红薯,两手交替着捧到他面前,诚恳道:“这个没洞。”

“可是你的手弄脏了。”说完挑起第一个凉透了的红薯,细腻指尖撕开蜜水干涸的皮,轻轻咬了一口,入齿清甜,舌尖留香。

林则仕如释重负,将磨人的红薯放到碗里,轻轻笑道:“谢谢你收留我,还有昨晚……”

咬了一口的红薯放下,他眉眼轻挑,向其勾勾手指。

低头一瞧,果不其然,颗颗粒粒的小红点已染上胸膛。王一新扯着他的衣襟向前,恶狠狠道:“我的药何其金贵,不想再用在你身上。”

不知为何,与这位小兄弟相识不过两日,却已习惯这位小兄弟极其别致的关心方式,他顺着应了一声,道:“我不用你的药,它自己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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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血迹渐渐渗出胸膛,落在那麻衣上,皮肉已与衣物黏在一处,此时若是掀开,必定是要撕下一块血红。

可王一新向来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他直接扯掉衣物,疼得面前那人龇牙咧嘴,好看的眉眼皱成一团,他想着,要是这点痛都受不住,那他就将这个大麻烦踢出碧落山,让他回去做他的大少爷。

但这位公子哥依然笑道:“一新,你待我这般好。”

莫不是个傻子吧。

瞧着倒是挺正常的。

听闻此言,王一新忍不住又要怒,上药时用力一按,药粉黏在伤口,血水湿湿嗒嗒地消化着粉末,无情地宣告着胸膛终不负往日光洁白皙。

明明将他弄得痛了,还要傻兮兮地说自己对他好,他实在不懂这位公子哥的行径,冷冷道:“你再废话我就将你扔出去。”

“没关系,我认识路。”

“……”

用了整整一瓶金贵的药,整整一卷金贵的绸带,才将这位公子哥的伤口处理完毕。

当晚,林则仕躺在地板上翻来覆去,转转身便要呻吟一回,王一新被搅得心烦。

“闭嘴。”

林则仕当真闭了嘴,仅余鼻音嗡嗡。

“算了,你上来,我们一块睡。”

“药粉味道颇重,我怕你闻了无法安眠。”

半晌没动静,他越是犹豫,王一新越是不让他犹豫,连扯带拽地将他拖到床上,居高临下,不屑道:“哪儿那么多废话,让你睡哪儿你就睡哪儿。”

“多谢。”

“一新,你怎么脱起衣服来了?”林则仕往外挪了一点问道。

王一新脱尽衣物,斜眼打量,依旧是那副“你别惹我”的蛮横,漠然道:“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林则仕应道:“嗯,一新你开心就好。”

长期循规蹈矩已成为日常,戌时方至,他散了发髻按摩头皮,虽然木床仍有些硬,但来日奔波,身子也略微适应,只翻身向着王一新那侧,很快便入了眠。

里侧佳人的思绪却已飘至九天之外,先是火光中匆匆一瞥,后是傍晚时分林则仕那傻兮兮的容颜,浅淡的眸子映入眼帘,自始便挥散不去。

王一新首次觉着,这木床当真小,小得两人几近毫无缝隙,一呼一吸间的温热近在耳畔,白日那心跳错了半拍的感觉再次悄然而至。

他翻转过身,将对面那人望尽眼底。轮廓棱角分明,醒着总是眉开眼笑,睡梦中却是深仇苦大的惆怅,两道浓密的剑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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