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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所以你知道他的身世?”

古卡的猜测是对的,雅拉瓦这边就热闹多了。虽然天空一直阴阴沉沉,但雅拉瓦在半个小时内已经把三个领头人的八卦打听得差不多了。

尼帕最为健谈,别看他浑身刺青特别社会,但一打开话匣子,就根本停不住。

他算是最早追随诺肯的一员,早在诺肯还当人小弟,尚未另立山头时,就一起了。

那时候他就是个帮忙运货的小年轻,但诺肯比他加入猎手团还晚。按照尼帕的话说,诺肯刚来时并不招人喜欢,原因很简单,他看着不是过来做小弟的,而是来做老大的。

猎手团在外见的人多,有的人看着面相就知道不是臣服的料。当时他们的老大就觉着诺肯惹人嫌,当然了,哪个老大都不喜欢有朝一日就要一飞冲天的小弟,但苦于人手不够,不得已也收了诺肯。

其实诺肯也没咋说话,和大伙不交好,有活就干,没活就踎一旁抽烟。

刚开始大家都不搭理他,觉着他指不定是哪过来的正规士兵,骨头里的清高还没褪去,等真出去干一票时就看他笑话了。

毕竟正规士兵打仗和他们这群土匪不一样,士兵那是整体作战,讲究战术、列阵、武器和相互配合,而放到他们这群土匪窝里,只看两个:配合和地形,其余一切随机应变。

考验老大的应变能力,也考验猎手们的求生能力。

诺肯初来乍到,不可能对海桑有多熟悉。指不定连有几条海路、几条陆路都没搞明白,也就是跟着大伙屁股后面跑的料。

但出乎所有人预料,诺肯跟着他们第一次干活时,就表现出了很不一样的才能。

那时候猎手团的武器不精良,手里的枪有效射程有限,打远了就跑偏得厉害,后坐力还让整个肩膀痛个几天,两只手握枪还不一定瞄得中。

所以土匪进攻靠手雷,地雷,以及各种机关为主。现在说起来有点冷兵器对热兵器的滑稽,但那时候的猎手团还真就是肉搏拼刺刀。

而枪类的东西则是作为示威和火力压制的筹码,以及最后瞄人脑袋上的工具,没人会拿着那些枪在袭击时进行点射,毕竟射也射不中啊。

可诺肯却破了这个先例。

他对枪械的熟悉程度就像对自己小伙伴一样,什么时候射、怎么个射法、一次射多少、射完一次还剩余多少火力,以及又要多久蓄能,他都太了解了。

给他一把枪,他用不了多久就能把它跑偏的角度当成枪的性格特征,摸得清清楚楚不算,还能恰当地运用起来。

猎手团劫持了商队,就会有一部分人断后。当时所劫持的那一支有一定的防卫,猎手团对他们算是以少敌多。而为了掩护大多数同伴先走,断后的五六个人一般都要牺牲一点。

这就像办公损耗一样,大家都会把他们当成勇士,他们也做好了光荣的准备。

诺肯也跟着撤了好一半,结果他就和大伙跑散了。

大家都觉着这人是吓坏了,见着后面追击的人太多,军火又太充足,就慌不择路了。

这种情况对于刚加入猎手团的人并不少见,很多年轻人以为猎手团只是在山头上放放枪,举起枪杆子就能让别人怕得趴下,将钱财拱手相让出去,但事实并非如此。毕竟惯常跑这种边界商路的,也多是见惯了子弹和鲜血的。

诺肯腿脚快得很,一眨眼就没了影踪。

过不了多时,枪声却从另外一边的林子传来,那子弹直直地就朝着那些追击的商队护卫射去,一射一个准。不仅如此,子弹射出的位置还在不断地改变,等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林子里到处都是树,要找到射击源头还真不好办。

大伙都以为是其他的猎手团来营救了,心里舒了一口气。商团也以为有接应,怕入了包围圈,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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