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自己当真是天命所归之人。
否则如何解释,他这样一个当初被所有人瞧不起的丧家之犬,如今却能在这边陲之地,坐拥无尽的财富和权力,享受着帝王般的安逸生活?
而那些当初在雒阳城里嘲笑他的同僚们,又有几个能在如今的乱世中保全自身呢?不是死于党争,就是亡于兵祸,或是成了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唯一讓他头疼的,是他的女儿,陈珩。
一想到陈珩,陈达就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按照他的規划,她本该是待字闺中,安安静静地坐在绣楼里,跟着他重金请来的女先生学些琴棋书画,修习妇德女红。她应该像所有名门贵女一样,用香膏养护肌肤,用胭脂点缀朱唇,将自己打磨成一件温润无暇的美玉。
再过两年,他便可以利用她的美貌与家世,为她寻一个中原的世家大族,或是西域富可敌国的豪商子弟联姻。
无论哪一种选择,都能为他如今稳固的地位,再添一份坚实的助力,甚至成为他日后重返中原的阶梯。
可陈珩偏偏不,她就像一头脱了缰的野马,朝着他規划好的大道的反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她对那些涂脂抹粉的瓶瓶罐罐嗤之以鼻,对咿咿呀呀的丝竹之音充耳不闻。
不爱红妆爱武装,不喜丝竹喜农桑。
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做,整日穿着一身方便行动的劲装,领着一群一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在城外那片鸟不拉屎的戈壁滩上,搞什么开荒
种植!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事刚传到他耳朵里时,陈达气得差点当场掀了桌子。
他下令将陈珩抓了回来,第一次对这个唯一的女儿动了真怒。他把她关在房里,撤走了所有书籍,只留下《女诫》和《列女传》,又将那位差点被气走的女先生重新请了回来,严令她必须教会大小姐何为规矩。
陈珩的性子却倔得像头牛,她不哭不闹,只是沉默地对抗。不吃不喝,整整三日,滴水未进。
最后,陈达无奈,只得妥协。
也好,他当时想,就讓她去折腾吧。城外那片地,盐碱遍布,风沙肆虐,别说种庄稼,连根草都活不长。等她撞得头破血流,自然就会乖乖回来了。这也算解决了她总在自己耳边念叨民生疾苦的烦恼。
可他万万没想到,陈珩竟然还真让她折腾出了一点名堂。
起初是一些零星的传闻,说城外那片荒滩上冒了绿。陈达只当是笑话。
随后,一名下属前来汇报公务,言语间带着几分惊奇与谄媚,说大小姐实在是奇人,竟将不毛之地变成了良田,引得城中无地流民紛紛投奔,已有数百人之众。
数百人?陈达心中一凛。
这不再是小打小闹,已经足以让他这个太守无法忽视了。他必须亲自去看看。
马蹄踏出敦煌城门,扬起一阵黄沙。
越往那片荒滩靠近,空气中那股燥热的风似乎都变得湿润了一些。
当一片广阔得超乎想象的绿色毫无征兆地闯入视野时,陈达不禁勒住了马缰,睁大了眼睛。
盐碱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用篱笆和沙柳墙围起来的广阔田野。
一條新挖的水渠,如同一條银色的带子,蜿蜒着穿过田地,将远方雪山的融水,源源不断地输送进来。而在那一片片被规整得井井有条的田垄上,一层薄薄的、嫩绿的麦苗正破土而出,在狂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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