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伤农本。
轻之,错在何处?难道要学蒙元刮地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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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对商业和商税的态度,是复杂且带有鲜明时代烙印的。
一方面,他出身贫农,对商人“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认为商贾多奸猾,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因素。
另一方面,元末商业资本的过度膨胀,尤其是富商大贾与蒙元贵族勾结,操纵市场、盘剥百姓的景象,也让他心有余悸。
更重要的是,他坚信“重农抑商”是维护王朝稳定的不二法门。】
一条条法律、诏令条文在天幕显现:
【《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
【这一定额税率,不仅远低于元朝各种苛捐杂税下商人的实际负担,甚至比他自己定的田赋平均税率还要低。
不仅如此,他还下令:“凡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 大量日常生活、生产物资被列入免税名单。
同时,他严格限制官营课税机构的数量,革除了元朝遍地设立的税收衙门,并严厉惩处官吏超额征税、刁难商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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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
商人们眼里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光彩!
谁说大明不好的?!谁!
这大明可太好了!
有点危险算什么,做什么事情没风险!
三十税一!大量商品免税!惩处盘剥!!
这是哪路神仙才能过上的好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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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初衷,或许是好的。
轻商税,有利于战后商品流通的恢复,能让被元末战乱摧残的经济喘口气。
限制官吏,是为了防止基层胥吏借机盘剥,骚扰地方。
他将商税征收权牢牢收归中央,地方官府不得随意设卡征税,也是为了杜绝元朝那种“包税”、“扑买”的弊政重生。】
【但是,这套建立在“简单、低额、中央集权”思路上的商税制度,在面对一个即将迎来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庞大帝国时,就显得过于粗疏、僵化,甚至可以说是……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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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
桑弘羊嘴角抽了又抽,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幼稚?老夫二十岁的时候脑子都比他清明!”
“三十税一?此非养虎为患乎?”
“商贾之利,倍于农工。
农税虽轻,然产出有限;商税若轻,则巨万之利尽归私室!
国用不足时,难道还要再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加征吗?本末倒置,莫此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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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沈括看着天幕,捻须沉吟。
“朱皇帝此法,看似恤商,实则短视。”
他回想起本朝市舶司之利,以及商税对国家财政的支撑,不禁摇头,“税制之设,贵在通变与平衡。
农固为本,然商通血脉,亦不可废。
将商税定死如此低额,又禁绝地方因时因地制宜,无异于自断一臂。
待到边事紧急,国库空虚之时,再想从商税上想办法,恐怕已是积重难返,阻力从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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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这种轻税制度确实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
让商业飞快地活跃起来,随着商道血脉,各地经济恢复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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