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的费以飒……
不对, 是在教室里很少看到的费以飒。
这个样子的费以飒, 戚宽还是看过不少次的,在篮球场上。
他和费以飒认识了三年,就和他打了三年的篮球。
那个家伙和沈聘的球技非常了得,和他们打球非常有意思, 打起来畅快淋漓, 体验感极好。
在一中里面,只要是喜欢打篮球的, 就没有人不爱和费沈二人打球。
而戚宽热爱篮球,所以总会找那两个人玩。
再加上他们是同班,有着近水楼台的优势, 久而久之,他们的关系十分好——
起码戚宽是这样认为的。
三年来,戚宽对费以飒的印象, 就是球技高超,个性爽朗洒脱,充满了男人气概。
在他看来, 玩得好的一堆人中, 就数费以飒最男人, 不仅因为外形,还因为他的性格。
这个人和谁都能玩成一片, 为人潇洒健气, 行事爽快果决,不会跟你玩什么心眼, 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是值得深交的朋友。
戚宽平时总会戏称费以飒和沈聘为飒哥以及聘哥。
事实上,他比那两个人都要大两个月。
会这样叫他们,一个是因为他对他们的球技心服口服,另一个就是他们十分能打。
尤其是费以飒。
戚宽虽然是个Alpha,但他很清楚自己的本事,只有打篮球技术还算过得去,打架完全是个弱鸡。
而费以飒和沈聘不仅篮球了得,打架也很厉害。
戚宽原本是不知道的,在高一那年,他约那两个人在校外打篮球,和一些混混起了冲突。
那些混混仗着自己是Alpha,恶言恶语要他们换地方不说,还推推搡搡,把他们的人恶意推倒在地。
那些混混整天瞎混不干好事,真惹上了说不定会很麻烦,戚宽当时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自认倒霉,他们毕竟是学生,正想带着大伙儿一起离开的时候——
一颗篮球砸在推人的混混身上。
“两个选择。”
拿篮球砸人的费以飒爽朗地露齿一笑,对那几个混混说:“一个是现在离开,一个是被抬着离开,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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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众挑战了权威,小混混们怒了。
男人很容易一言不合就干起来,场景一触即发。
戚宽心惊胆战,想要帮忙却无从下手,转头一看却见沈聘站在一旁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难道他不担心……?
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耳里便听见数声闷哼,戚宽回过头张大嘴,看着费以飒轻描淡写地把那几个人打得落花流水,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沈聘不帮忙。
因为压根不需要帮忙。
光是靠费以飒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一切。
“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人,下次就是折断手哦。”
黑腹少年语气随和,满脸笑眯眯的,手却毫不留情,硬是把那个混混领头的手扭着,让他承诺再也不会欺负人。
那一瞬间,费以飒在戚宽的心里形象拔高到两米八。
戚宽当时刚从初中升高中不久,还带着孩子气的浓浓中二病,实在被费以飒这一手秀得不行,自动自发地喊他一声哥,然后一直到现在。
被人找麻烦的事不是第一次,甚至距离那次没多久后,小混混还来报复,那一次戚宽见到沈聘动手,把一个对着费以飒抽出小刀的人一脚踢开。
那一脚,戚宽保守估计那个人的肋骨铁定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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