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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的南若玉大多数时候只是倾听,小脸绷紧,关键时刻才会出声引导或打断无意义的纠缠,将议题拉回核心。

不过正是因为这种激烈探讨,他们即将制定的新法的草案反而变得越来越清晰。

完全采纳新方案不现实,会引发传统势力的强烈反弹。但若向旧势力妥协过多,则立法变法的意义将大打折扣,也无法应对新世道的挑战。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平衡点。一个既能推动进步、又能保持稳定的平衡点。

偶尔南若玉也会出神思考,自己和方秉间两个现代人明明是个改革派啊,怎么到了古代居然还偏向保守,都没有土著那么激进。

果然不能小看任何古代人啊,只要让他们有汲取新知识的能力和见地,所述说出来的知识和见解都让人耳目一新。

审议的过程,最终也成为南若玉和方秉间二人不断权衡、判断、乃至做出政治决断的过程。

八月十四,中秋前夕。

持续了整整一个夏天的律令议论终于到了尾声。

最后的焦点落在了几项最具争议、也最为核心的条款上。

大厅内烛火通明,气氛凝重。

在专利一事上,官府最终采纳了冀州匠人带来的草案核心,但将保护期限为五年,且明确将“事关重大民生或国防之技艺”的强制授权条款写了进去,平衡了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

在田赋上,继续实施如今的井田制分田,还有军功授田,以及田赋征收为清丈田亩,按等定赋,摊丁入亩,减少各种苛捐杂税。

在商事上,基本采纳了统一度量衡、规范钱币、简化税关的提议,并决定在各州设立市易司,负责契约鉴证、纠纷调解与仲裁。

在军功与抚恤上,制定了极为详尽的,等级分明的章程,并明确由军方与户部共同组建独立机构负责核实与发放,严防克扣。

在妇女财产权上,尽管未能立刻突破夫家的整体框架,但增加了“女子婚前嫁妆及凭自身技艺于婚后所得,析产时可酌情带回”的律令条款,这已是极大的进步。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最后一项重大争议,是关于议法一事本身是否应制度化。

上面一些的官员接受到了南若玉的暗示,便提议说,此次盛事不应是昙花一现,应建立常设的议法机构,定期收集民情,作为修律施政的参考。

不过这个折子遭到许多官员和保守代表的强烈反对,认为这有损朝廷威仪,开庶民干政之恶例。

双方争执不下,目光齐齐投向一直沉默的主位。

南若玉指节轻轻敲了敲桌面,待厅内安静下来,才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议法之制初设本为厘清时弊,广纳众议,以定新法。法既将立,此制应当撤销。然而——”

众人屏息凝神之际,他话锋一转:“今岁夏议,所获受益匪浅。不仅仅是在于具体律条,更在于让诸位明白,治国非一人一族之事,律法非闭门可造之车。民心所向,利弊所在,如果不是亲闻目睹,难以切实了解。”

“因而,议法堂不可撤,但也不必年年月月皆施行,便定为五年一次。在此之间,纳言之渠应重新设置。新法颁布后,各州郡当设言事箱,巡按御史定期开启整理,直报官府。凡对新法施行有疑、有弊、有改良之见者,皆可投书。同时,巡按御史亦需定期分赴各地,实地察访律令实效。”

最后他一锤定音:“律法之行,需与时俱进,需察纳雅言。诸位不必再争。”

*

中秋的圆月即将把清辉洒满菖蒲城之前,持续了整个夏天的喧嚣与躁动,随着集议的结束和璋王的最终裁示渐渐沉淀下来。

人们带着兴奋、疲惫、期待或些许不满,陆续散去,准备在繁华热闹的菖蒲城里迎接佳节。

南若玉和方秉间站在菖蒲城建立已久的观月楼最高处的露台上,望着城中万家灯火,以及更远处漆黑无垠的北方大地。

“要是想将这个新的律法付诸实施,在广袤而复杂的天下真正推行开来,迎接咱们的将是更艰巨的考验吧。”南若玉伸了个懒腰,狠狠地深吸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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