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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偏了偏头。我就那样回去了,任驰没有追上来,当晚也没有发消息给我。我再收到他的消息是两天后,他没有再提那晚的事,我也没有。

这件事倒给我敲响了警钟。任驰不是会老实听从命令的人,我们已经分出了明显的上下等级,这对他来说是不可忍受的。我想象我拉住套在他脖子上的绳子,强迫他抬头,他会愿意吗?会从耻辱中感到一丝痛快吗?他天性里没有那种东西。假设有,我们或许还可以发展出形式更扭曲而内在更健康的关系。我天性里有吗?我也没有。我是一个受过文明社会教育的人,培育出了适合在文明社会生活的行动观念和规范,在性事和人际来往中也没有隐秘的癖好,我尊重所有人的自主独立性。任驰在我这里可能不算人。

“有什么开心的吗?”我刚想到这里时,同事朝我搭话了。我摸了摸脸。

“在想我的企划方案。”这显然是胡说,他也知道。不过我心情正好,认为这样一个玩笑无伤大雅。

“说点真正开心的事。下周现在的项目就要告一段落了,星期六你要不要一起去喝酒?”

“你们部门喝酒,就不用叫上我了吧。”

“别见外。你帮了我们那么多。”他说的倒是实话。在公司里我跟他部门的工作关联比较多,那个部门的人我基本上也熟。不过周末还跟公司的人应酬多少有点耗费精力,我也不着急拉拢他们。

“我不去了。”我说,“另外有安排了。你们玩得开心。”

我打开手机,点开跟任驰的聊天窗口。

“我星期六白天跟同事有聚会。”我写道,“晚上有时间,你要过来吗?”

下午一点多他回复了我:“过夜吗?”

“到时再说。”我回复道。

我和他的来往大致上就是这样,我自认为对待他的这种方式几乎能算得上温柔。回想起来,这跟初中我们的相处模式又有什么差别?我从来不将他介绍给我的任何朋友熟人,他也不试图带我认识他的朋友,我连他有哪些朋友都不知道。不感兴趣。他哪一个朋友认识他比我还久?我能来来去去,他的朋友就不会来来去去吗。

也许还真不会。

初一的我站在教室前面看过去,他的座位或坐或站围了一圈人,多么高的密度啊,在校服和头颈之中我甚至看不到他的一点碎片。我觉得那是离我很遥远的世界,不肯靠近。

如果我当时站在那圈人当中,现在我就会是他最交心的老友。

“在想什么?”他问我。我们刚刚结束了一轮亲吻,我直身跪在床上,他坐在我的对面,手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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