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说:“我没怎么听过流行歌。”
“那你唱个会的。”
我心想我平常那些呜嗷的,再把他们吓着,在脑子里扒拉来扒拉去,选了一首耳熟能详的,揪着手边细嫩的绿草,漫不经心地开口:“Fly me to the moon,And let me play among the stars……”
夏夜、微风、月亮、灯光、少年们。
——从此,我从“那个刺儿头”变成了“那个唱歌特别好听的男生”。
军训结束,照例有个欢送会,每班出俩节目,全班不约而同地认定我肯定上,于是主要张罗另一个。我其实不太想——我担心我弟会上,初中时他德智体美全面开花,年年晚会压轴,别称“钢琴小王子”——他就像一个魔咒,或者是仅针对我的噩梦。和他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没人能有胜算。
好不容易迸发的光彩,我不想这么快就被我弟衬托得暗淡。虽说我打定主意独来独往,但第一次,有人将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还是那么喜爱的表态,我挺受宠若惊的,让我重新审视起自己:也许我没那么糟,甚至——居然有人承认我的优秀。
原来没有我弟,我会这样的受欢迎。
我既不想放弃展现自我的机会,又怕和我弟碰上,就问班长一班报上去的是什么节目。班长跑去打听了一下,说一个唱歌一个街舞,都是两个陌生的名字,没有我弟。
我松了口气,班长跃跃欲试地问我:“你唱什么,再不报来不及了。”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我会唱的那些,恐怕都没有现成的伴奏。
他垮着脸:“大哥,你生活在外太空吗,满大街放的随便拎出来一首就行!周杰伦?林俊杰?张信哲?要不就吧!”
他提笔要写,我提醒他:“教官说要听新的。”
我也觉得教官的要求无理取闹,但自从第一天的惊天动地之后,我答应了程祎尽量不再惹麻烦——我也懒得和学校这批拿鸡毛当令箭的人掰扯。就像我说的,三年之后星飞云散,谁还记得谁啊。
班长掰着手指头,搜肠刮肚地念着歌名,忽然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我跟他说:“就这个吧,这个我会。”
他笑逐颜开地走了。
这首是我妈最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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