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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还有一本日记本。

林亦辰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习惯很符合一个喜欢文科而且性格较为腼腆的男生。

唐夏毫无不能侵犯他人隐私的意识,在点着矿灯的地下隔间里盘腿而坐,肆意翻阅起了林亦辰遗留下来的这本日记。

他的字很秀气,端端正正的正楷,几乎从不连笔。

通过日记,唐夏了解到他原本是一家五口人,除了他自己,还有一对父母、一个弟弟以及一个年迈的爷爷。在撤离C-201区的过程中,父母与爷爷将第六批逃亡的机会让给了他和他弟弟,他们自己则滞留在C-201区等待下一批救援,至今杳无音讯。

他们一家约好了在玛门见面,可半路上弟弟突然失踪了,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几乎已经腐烂殆尽。

他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抱着与亲人在玛门团聚的那一点点烛火般的信念,跟随大部队来到了这里。

唐夏粗略翻看完,了解了伪装林亦辰需要注意的种种事宜,便打算合上日记本了。

然而鬼使神差的,它想起了林亦辰那张似乎是写给唐念告白的明信片,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唐念,又是为什么喜欢她的呢?抱着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奇,它翻到了日记本的开头——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开始逐字浏览下来。

前面并没有提及唐念,就算有社团活动的记录,也只是一些诸如“社团活动占用了我的午休时间,下午上课好困”“柳永的词期期艾艾,不喜欢”“社长忽然说下次活动要穿汉服,异想天开的提议”之类的话。

一直到某一天,它才在他的记录里发现了唐念的身影。

起初是一次普通的社团活动。

中学正处于爱情萌芽的时期,大家普遍都对爱情这个议题充满兴趣,但为了避免学生早恋影响学习成绩,课堂上老师总是尽量避免引发爱情相关的联想,《氓》、《项脊轩志》和《与妻书》已经是学校所能允许讨论的最大限度。

然而年轻与躁动的心不会被轻易遏制,社团活动成了年轻人朦胧情感的依托,那天文学社的社长就在社员的建议下布置了一个“以爱情为主题、写一首诗,不限格式”的作业,为期一周,一周后将会在社团例行的分享会上公开讨论各自的诗作。

林亦辰没有在日记里言明他写了什么诗,他只说自己喜欢余秀华《我爱你》和顾城《远和近》里朦胧的表述,所以他写的那首诗也沿袭了这种朦胧含蓄的风格。

“大家都很有才华,写得各有特色,只有一个人没交作业,是一个女生。”

“她长得很漂亮,却很古怪地没什么存在感,平时参加社团活动也不怎么和人说话。课后社长托我问她原因,说我跟她同年级,比较好说话。他让我委婉地提醒她态度比结果更重要,不管写得如何,都比交白卷好,交白卷是态度不端的表现。”

“好尴尬……这种话他为什么不自己说,非要我去说?唉烦死了……也怪我不会拒绝他,讨厌自己的讨好型人格。”

“我找到了那个女生,不过没有直接复述社长的话(傻子才唱黑脸),只是问她为什么交白卷。”

“她说过去的那一周,她每天晚上都尝试动笔写诗,但每天晚上都写不出来,后来她就决定不再勉强自己。”

“‘随便写写也可以的,胡编一两句就行。’我告诉她。”

“她看着我,表情很惊讶,她说:‘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诗歌是一种对自己保持诚实的艺术。’”

对自己保持诚实。这几个字被林亦辰用不同颜色的笔圈了出来。

他写道:“这个女生很神奇……我看过她写的其他诗,实在是毫无文学天赋,妥妥的口水诗,什么今天吃了几碗饭、明天要晒几件衣服。老天,到底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写诗?但是她说诗歌是对自己保持诚实的艺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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