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紫阳很无语,他隐约意识到了先前余乐喜欢在狭小的地方做爱,比如衣柜,的性癖的源头。
拥挤的安全感吗,孟紫阳抬头看低了很多的天花板,以及旧了很多的顶灯,因为自己在山间木屋里被囚了一个多月,他真的很讨厌一居室,让人喘不过气。
但谁让余乐开心的笑着这么帅气呢,孟紫阳为了不让厨房做饭把屋子里的衣服熏出味道,又在极限的地方拉了折叠的屏风,是那种塑料便宜货,感谢小工业品加工产业在沿海城市如此发达。
余乐本来对这个屏风嗤之以鼻,但他又一次没拉屏风就热了饭,然后离着厨房最近的一串衣服就白洗了。
然后他就再没忘记过这个折叠屏风,并试图在塑料板上画画,用的还是玛格丽的口红。
是的,最近余乐贼心又起,试图给孟紫阳涂口红,不知道是哪里得来的灵感,总之孟紫阳也很满意,他也给余乐涂了,还故意涂出去了,蹭的又像血又像花,非常来劲。
玛格丽也很来劲,因为他得到了孟紫阳送的新口红,还是限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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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人间,在一切尘埃落定中,孟紫阳决定最后再去看一次鸟笼。
可能是仪式感吧,他不知道这算是从梦境走到现实还是从现实走到梦境,前路如此漫长,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一枪崩了脑袋,所以为什么不呢?
余乐听说孟紫阳要回去鸟取一趟,破天荒的没有反对,只是拿烟的手一顿,说我不跟你去,你自己去。
“也好,”孟紫阳把折叠餐桌折起来竖着塞进冰箱和墙壁之间的缝隙,“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在鸟取买给你?”
“那就随便捡点贝壳吧,”这个小区不禁烟,或者这个小区的人知法犯法的抽烟,余乐现在也不用特地溜到单元门口五米外的吸烟处了,就打开窗户就点,“你那个林朋友回去了?”
“没有呢,他说他去环游世界了,”孟紫阳很久没接到小初的消息,不过两个人本来就不怎么联系,“最近三年应该是不会死了。”
“真不能理解有钱人成天要死要活的。”余乐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这个小区的一切都破的让他熟悉,让他安心,他恨不得嘲笑自己,穷命就只有狗窝才住的踏实。
孟紫阳张张嘴,不知道怎么说,他知道那种空虚的痛苦与钱财无关,可谁又说得准呢,自己也是离开家之后才逐渐开始变好的,哈,那说不定想死真是个富贵病。
“不过穷人其实也要死要活的,哈。”余乐吐了一口烟,笑着说。
孟紫阳正坐在一边,看着余乐坐在窗户边,发愣。
“死了不就输了吗,那样太逊。”余乐看着对面楼的邻居大吵,在这夜晚说出来自己得出来的哲理。
“输给谁了?”孟紫阳觉得好奇。
余乐用夹着烟的手往上比了比,煞有其事的说,“该死的老天爷呗。”
第四十七章
孟紫阳什么也没带,他背着一个单肩包就上了飞机。
站在机场,他完全不像是一个要出国旅行的人,连上学的学生带的东西都比这要多。
临走前,余乐也问,怎么不拉个箱子走,他也觉得离谱。
‘这下你总相信我会回来的吧?’孟紫阳掐了掐余乐的左脸,出门了。
余乐关上门后立刻蹲下挠头,感觉自己很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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