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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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第二个孩子,这回是个小郎君。爹爹给他取名叫杨炎,小字重华,希望他将来是个能堪大任的储君。

也确实不辜负爹娘的期望,重华的聪明沉稳,远超同龄的孩子。唯一苦恼的是开蒙握笔,姿势简直得了郗彩的真传。

老母亲在一旁看得着急,“你那第三根手指头不能死死顶着笔管,松一些,方才游刃有余。”

重华很听话,但这个毛病就是改不掉,写啊写地便忘记了,每天从读书台回来就喊手疼。

所以孩子是真难教,虽然她鲜少过问,但看得久了就想揍他。

还是杨训有耐心,重华坐在矮墩上练字,他蹲在他身后握住那只小手,一面调整一面引导:“拇指按,食指勾,中指轻托,掌心搭出小燕子的窝……”姿势纠正之后,轻轻往下压笔,“不要怕笔掉了,你握得太紧,笔杆子会疼的。中指松一些,大可放心,因为底下还有两个兄弟托着呢。”

重华仰头看他,“小指顶着无名指,怎么托?”

爹爹温和地笑了笑,“手有五指,如同你有兄弟。中指逞强,无名指与小指便无用武之地。中指松下来,五指反而各司其职,笔才握得稳,字才写得活。他们愿意给你托底,你也要学会让他们托,这才是亲兄弟。”

旁听的郗彩简直折服于他的才思,不过握个笔,就能延伸出这么一套道理来,重华学会了用巧劲儿,也懂得了兄弟的相处之道。

这时繁弱从里间走出来,七岁的小女郎,腰上捆了一排髯。她这阵子学女红,对衣裳的裁剪很有心得,边走边扭给母亲看,“阿娘,您说改成这样好不好看?飞截垂髯,多而繁盛才为美。用间色错落隔开,底下坠银铃,风一吹琅琅作响,百步开外就让他们知道我来了。”

郗彩大加赞赏,“阿娘当初学做针线时怎么没想到,果然好看好听,很可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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