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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马上凑近了问他:“Randy学什么的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他闭上了眼,装死。

靠!我真想一拳揍到他脸上,反正他也醉了,明天就说是和别人打的,他也根本无从查证。就算他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也拿不出证据来。

但我最后还是没有下手,可能是还残留着几分不该的良知。

安顿好彦良,我出了房门,把屋里剩下的醉鬼酒鬼都赶了出去,大门一关,顿感清净许多。

望着满地狼藉,我视若无睹,踢开几个挡路的空罐子,回了自己房间。

谁他妈造的孽谁明天自己收拾。

CD机还躺在床上,我拿起来,将耳机线仔仔细细绕好。却在要按下关闭电源键前,又忽然鬼迷心窍地松开了,捏着那只Randy用过的耳机摸了摸,凝视了一会儿,最后戴上。

坐在床沿被他压出的那个浅坑里,我按下播放键,一个人把没听完的歌听到最后,再将耳机与CD机收回抽屉里。

还是觉得不够,最后拧开那瓶矿泉水,咬着瓶口,喝得一滴不剩。

第4章

伯克乐的开学向来没什么仪式感,学生卡一刷,就算完成了。接着就是选课,抢课,带上乐器在各个琴房排练室穿梭,等待。

哦我不用带。

还没提过,我的主修乐器是钢琴。从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开始学,到现在,也就个半吊子水平吧,勉强能听,想成为大师的话,这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下辈子,比别人提早先投个胎,在地府先练个三十年再上去,说不定还有点机会。

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深有自知之明。天赋这种东西,可能百万个人里才挑得出那么一个,而我早就明白,我不是那个幸运儿。

一个时代伟人的名额是有限的。

“既生瑜何生亮。”

“塔尔贝格第一,而李斯特是唯一的。”

我要是这些话里被比较的另一方,当场听着能背过气去。

报考伯克乐以后,我很快就确定我的志向不在于成为一名钢琴家了。比起古典,我更追随一些新兴冒头的东西:流行,摇滚,R&B。所以我在第二学年细分专业时,选择了——

电影配乐。

以为我会选流行作曲?那也太没意思了。

人为什么喜欢什么就要去做什么呢?我不喜欢弹钢琴,不也照样弹了十年了。

当我走过教学楼,走在波士顿最热闹的街头时,突然想起了Randy。

他比我小一级,照理来说,应该已经开始上课了。

鬼使神差地,我又返回了校园,晃过几间教室门口。

我不知道他是哪个班的,按专业水平被分到了哪一级,此刻是在上课,还是窝在家里休息,又或者在乐器室练习?

我想自己真的是异想天开,就算学校够小,但一个一个教室找过去,也得费半天功夫。况且我有什么自信,能一眼就从一班人里找到他呢,看漏了也说不定。

我自嘲地笑了笑,抬脚准备返程时,却如有神助,心想事成,见到了他。

他笔直地站在自动贩卖机前,依旧是那天那件长过膝盖的黑色大衣,换了一双深棕色的布洛克鞋,白衬衫与格纹毛线马甲,干净熨帖的长裤,很常见的学院风打扮。Randy左手掏出两个硬币,塞进投币口,右手提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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